第04版:聚焦全国两会

住晋全国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联名提案建议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一体化发展

提高专业协作水平 提升区域合作能级

  ■摘要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山西省与京津冀地缘相邻、文脉相连、经济互补,发展关联度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协调指导下,充分发挥作为京津冀一体化重要成员作用,与京津冀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合作,势头强劲,成果丰硕。
  ■案由
  2017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明确提出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建立合作机制,实现联动发展。2018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的意见》(发改地区〔2018〕1248号),标志着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合作上升为国家区域战略。为推动发改地区〔2018〕1248号文件落实落地,山西省相继出台了《分工方案》和《行动计划》。与此同时,京津冀三省市也出台了贯彻落实发改地区〔2018〕1248号文件的相关举措。近年来,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在产业发展互融互促、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基础设施互通互联、教育医疗联合共建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签约合作项目631个,计划投资额4653.8亿元,京津冀已成为山西省吸引省外投资的主要地区。
  尽管我省与京津冀地区合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与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发改地区〔2018〕1248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强化区域协作,建立省际联席会议、负责同志定期会晤制度等工作协调机制”。目前,我省与京津冀三省市间的省际联席会议制度仍未完全建立,未能就区域能源、绿色金融等领域进行定期会晤和深度磋商,没有真正实现政策制定的统一性、规则制定的一致性和落地执行的协同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与京津冀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政策红利的充分释放,影响了我省与京津冀地区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的深度合作,特别是在科技创新、新能源、数字经济等方面的合作还相对薄弱。
  ■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发改地区〔2018〕1248号文件,充分发挥山西省的资源优势、地缘优势、生态优势、历史文化优势,推动山西省融入京津冀实现联动发展,住晋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恳请国家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建立我省与京津冀三省市间的省际联席会议制度,就清洁能源保障供应、科技创新通力合作、产业发展分工协作等方面的合作进行深度磋商,推进优势互补、产业链对接和相互延伸,提高专业协作水平,提升区域合作能级。
  委员们建议,恳请国家支持山西省以观察员身份列席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积极学习和借鉴京津冀三省市在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立足区位优势,开展深度合作,参与区域分工,在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中发展自己,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和勇气,全面深化与京津冀三省市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推动高质量发展。

  山西日报北京3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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