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武佳 实习生 冯韵)在多个省份参保缴费过,将来退休在哪里领取养老金呢?3月16日,针对广大劳动者关心的问题,山西省人社厅进行了解答:先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否在户籍地,再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累计缴费年限是否满10年,就可以做出判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省人社厅提醒,男职工满50周岁,女职工满40周岁,在非本人户籍所在省份首次参保时,新参保地将为参保人建立临时账户。临时账户不参与待遇领取地的判断,参保人员在退休时,可将临时账户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至待遇领取地,合并计算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