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社会直通车

这边,高速民警拦下误上高速的老人

  •   山西晚报讯(记者 宋俊峰)“高速公路,行人勿入”是一条安全常识,可是行人上高速捡荒、就近搭车、抄近道等情况时有发生,这既给自己生命造成危险,也给过往车辆带来因紧急避让而发生事故的隐患。3月16日17时30分许,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五大队民警在武宿A站入口匝道,发现一名老人误入高速,并将其顺利送回居住地。
      据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民警申越介绍,他在工作途中,路经武宿A站入口匝道时,发现一名行人步行进入高速公路。申越立即停车,迅速上前劝阻。但当事人性格倔强,语言沟通困难,面对申越的劝说,一不言语回应,二不行为配合,坚持要走高速公路。无奈之下,申越联系高速交警一支队五大队值班室说明情况。
      接到值班室通知后,事故中队民警吴鹏、王灵保立即出警,赶到现场处置。扬沙天气里,老人没有任何遮挡,站在高速路边,非常危险。两位民警到达现场后,老人依然固执,答非所问,不说姓名和住址,执意要上高速公路。于是民警先让老人坐到警车里,继续对话慢慢聊天引导。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老人终于说自己要回榆次使赵村。
      随后,民警将老人送到使赵村村委会并了解了情况。原来,老人是使赵村人,行动不方便,平常住在村养老院。民警把老人交给村主任并且嘱咐他们务必留意老人行踪,以防其再次走失或上高速公路等情况发生。
      那么行人上高速,有哪些危害?民警吴鹏表示,首先是危害个人生命安全。高速公路上车速较快,驾驶员稍有放松或懈怠,就很难发现和避让突然出现的行人。所以行人上高速极可能被车辆撞倒,从而导致严重后果。其次是危害高速行车安全。为了躲避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人,驾驶人往往会采取紧急避让措施,但这种情况极易导致车辆失控,危及驾乘人员的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就是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极度危险之中,车辆在高速行驶中,若司机发现前方有行人,往往来不及反应,刹车不及时而酿成惨祸,此外还会引发追尾事故。
      民警再次提醒,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请不要图一时方便,横穿高速公路或者随意在高速公路上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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