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中院获悉,该院对7起知识产权案件进行远程诉前调解。
严惩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从根本上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全力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有效手段。
太原中院对7起知识产权案件进行远程诉前调解。山西晚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法官在视频核实双方身份后,开始进行诉前调解。法官、双方当事人身处不同区域,调解工作在网络上一起进行。经过4个小时调解,7起案件有了初步结果,等待进一步进行调解。
为推动企业切实提高防范意识,有效压降知识产权类犯罪,太原中院及时总结探索审理电子商务领域的商标侵权等新类型案件的特点和要点,加大对网络商品销售存在的知识产权侵权现象的保护力度,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打击假冒伪劣、激励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科技发展的职能作用。建立与“太原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专人联络员机制,及时沟通和反馈线索和信息,共享经验和办法,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郭卫艳 尚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