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社会直通车

太原市公安机关打击传统“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20余天,成功侦办一大批民生案件

盘点民生案件中的“最多”“最快”“最愁”

  每年开春,往往是盗抢案件高发、不法分子活动猖獗的时期。3月初,太原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打击传统“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代号“利剑2021”)。3月2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获悉:专项行动进行20余天,一大批民生案件得到成功侦办。那么,其中什么 案 接 警“最多”?什么案破案“最快”?什么案破完“最愁”?山西晚报记者为你一一打探。
  什么案接警“最多”?众多盗窃案中“手机”一词最为常见
  如果问现代人,到底跟谁的亲密程度最高?那么答案大都离不开它——手机。其实,因小巧的体积与较高的经济价值,在窃贼眼中手机也是他们日常行窃的首选目标。
  3月4日,太原市公安局启动“利剑2021”行动,综改分局富士康园区派出所对2021年以来发生在辖区的盗窃手机案件开展破案攻坚。3月7日,黄某报警称自己在3月4日下午7时,发现放在富士康园区某鞋柜的红色iPhone 11手机丢失。富士康园区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通过摸排走访员工,很快锁定了20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3月12日17时,办案民警赶到晋中市榆次区,将涉嫌盗窃罪的刘某抓捕归案。其也对今年3月初在富士康厂区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除了在综改分局,山西晚报记者根据太原警方近期的相关通报统计,在众多盗窃案中,“手机”一词最为常见。例如,今年3月以来,太原尖草坪区的汇丰责任区刑警队、小店责任区刑警队均破获多起盗窃手机案。其中,有的是临时起意,有的是惯偷组团专门盗窃,而所偷手机均被迅速转手低价变卖。
  警方提醒:“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除了警方不断加大打击力度,遏制盗窃行为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拒绝购买盗赃。对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上,公众不要怀有侥幸心理,认为购买时没有被告知是赃物就不构成本罪。其实在司法实践中,即使购买人购买时未被告知为赃物,大多数情况也可以推定为购买人“明知”,从而构成本罪的。具体推定时的依据有:一是交易的时间、地点,如夜间收购、路边收购,对“明知”认识的程度就大于白天收购、市场收购;二是交易的价格是否显著低于市场价值;三是看有无正当的交易手续,如购销发票;四是看物品与卖方身份、体貌的匹配性以及卖主对物品的了解程度等。
  什么案破得“最快”?两个小时破抢劫案
  作为以暴力手段非法获得他人财物为目的的一种行为,抢劫一直是警方重点打击对象。
  3月3日7时35分,小店分局营盘责任区刑警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某日租房内被几名男子殴打,3部手机被抢走,总价值13000余元。经了解,报警人与犯罪嫌疑人在网吧结识,当日相约在日租房见面,对方4人在见面后不久便采用殴打等方式将报警人的3部手机抢走离开现场。接警后,民警迅速关联到之前一起类似手段的案件尚有一名嫌疑人在逃。经警方进一步侦查,本起案件中也确有此人。在分局情指中心的大力配合下,民警于当日9时许在迎泽区大南门附近将4名嫌疑人一举抓获,被抢赃物成功追回。现4名嫌疑人因涉嫌抢劫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只要抢最少也得判3年
  对于此类暴力犯罪,警方始终保持着“零容忍”与“不破不休”高压态势。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涉及此类暴力犯罪的刑事犯罪主体,逐渐呈现低龄趋势。分析其中原因,心理上青少年喜欢模仿,对影视作品里的暴力做法直接拿来为我所用,还喜欢结群、多人一起做事情,团伙性比较突出。在生理上,青少年处于青春期阶段,有体力,在解决矛盾时首选暴力手段。在量刑方面,很多低龄段的犯案者对此类案件的处罚也知之甚少。简单来说,抢劫一次,3-6年有期徒刑。入户抢劫,1013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10-13年有期徒刑(除外情形同上)。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巨大起点,10-13年有期徒刑(除外情形同上)。抢劫致一人重伤,10-13年有期徒刑(除外情形同上)。
  什么案破完“最愁”?丢电动车电瓶却不报警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亿辆,太原市六城区范围内,电动自行车日上户220余辆,年增长7万余辆。巨大的市场保有量加之相关防盗措施并不完善,电动车的电瓶成了窃贼眼中的“香饽饽”。
  今年年初,太原迎泽区迎泽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某小区发生两起电动车电瓶被盗案。经过追踪分析研判,民警确定一名犯罪嫌疑人翟某,后经工作,又发现其同伙犯罪嫌疑人唐某。3月9日,警方果断收网,将两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经查,年龄均为49岁的唐某与翟某,多次不定时于凌晨1时至4时,驾驶一辆枣红色踏板电动自行车,流窜于太原市区各街道、小区,盗窃电动自行车电瓶。平均每晚,两人就要盗窃10余块电动自行车电瓶。二人供述,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月15日期间,二人涉案转账37笔共计43765元。此外,3月15日,太原公安杏花岭分局也抓获一名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住所进行搜查,民警依法扣押不同型号电瓶共计150余块。
  “这个现象在全国都有普遍性了,尤其是电动车电瓶。它不像手机,失主若不报案,我们不仅难以返还失物,而且对犯罪嫌疑人的客观定罪也有很大影响。”因为大量追缴的被盗电池无法寻找到失主,近日,太原杏花岭区敦化坊派出所不得不求助媒体,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有关此案件的线索。
  警方提醒:受害人不报案是纵容犯罪
  在采访中,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无论是铅锌电池,还是比较先进的锂电池,被旧货市场或者一些不良商家收购后,窃贼每块都能获得200多元的利润。而很多市民遭遇盗窃后,不是嫌报警麻烦,就是觉得找回来的几率不大,索性自认倒霉。殊不知,这样反而是纵容了窃贼,让他们更加有恃无恐。
  因为知道报案的市民少,这些惯偷被抓后,要么“装聋作哑”,要么就和警察“玩失忆”,这让警方也相当“发愁”。例如不久前,邢台市破获一起特大电动车电瓶被盗案,面对800余块缴获的被盗电瓶,因为缺少失主报警,高达100多起案件不能认定。在此,警方也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在此类盗窃案中,只有失主的指认和认领,才能使民警迅速查明案情,也才能使违法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

山西晚报记者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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