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薛琳)3月26日,太原市卫健委发布消息称,截止到3月25日,太原市10个县(市、区)累计接种新冠疫苗29万余剂次。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太原市在3月下旬全面启动了全市新冠病毒疫苗分阶段接种工作。按照分阶段接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太原市将在此阶段首先开展与境外有人员货物往来的航空口岸所在地区18岁以上人群,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60岁以上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内地(大陆)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优先接种人群的接种工作,同时开展前一阶段重点人群补种工作。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按照太原市本地常住人口总数的40%,6月底前预计完成178.51万人接种工作。
目前,太原市在全市各县(市、区)共设置92个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承担全市各类目标人员接种对象的接种任务。同时,将根据接种工作需求,及时扩充接种点,近期会向社会公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信息,方便群众预约接种。
为提高接种效率,3月26日,太原市在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设置临时接种点,为该校的教职工及在校学生预计2000余人开展接种服务。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在学校大礼堂合理规范设置了接种流程,提前做好宣传动员、人员培训、物资设施的准备工作,抽派太原市第九人民医院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接种,太原市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急救保障,所有工作人员全部经过专业培训。同时,由综合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医院,确保一旦有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及时到位。
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前,医务工作人员会对受种人员做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