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直通车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向代理律师主管部门发出了防范虚假诉讼提示书

啥是虚假诉讼 听听法官怎么说

  3月27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首次向代理律师主管部门发出了防范虚假诉讼提示书。什么是虚假诉讼?法院对虚假诉讼采取了哪些措施?3月25日,山西晚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法院首发虚假诉讼提示书
  近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一起典型的虚假诉讼行为。法院已对虚假诉讼行为人作出了罚款决定书。宋某某律师作为案件委托诉讼代理人,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现他参与虚假诉讼的证据。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宋某某的主管部门向宋某某发出了防范虚假诉讼提示书。提示宋某某在今后代理民商事案件中注意防范甄别虚假诉讼,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维护司法秩序,和法院一道共同担负起打击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既包括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捏造事实虚构民事诉讼的双方或多方合谋行为,也包括一方当事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意图使对方当事人败诉,以达到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等目的的“单方欺诈”行为。也就是说,当事人恶意串通或单方欺诈都可能构成虚假诉讼。
  近年来,虚假诉讼在民事诉讼中时有发生,多出现在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破产、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执行异议等领域。虚假诉讼之所以多发生于民事诉讼中,是因为民事诉讼规则:“谁主张,谁举证”,法官处于中立地位,只有有限的调查权。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较为常见的是双方恶意串通、虚构事实、伪造证据、虚构诉讼、假戏真做,带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法官不易识别,加之打击力度不够,虚假诉讼违法成本低,使得虚假诉讼屡禁不止。
  11条措施打击虚假诉讼
  2020年9月21日,太原中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法院范围内长期开展“严守审判纪律、严惩虚假诉讼、优化诉讼生态”工作,出台了工作方案,作出了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集中力量对太原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中当事人反映比较突出、存在虚假诉讼线索的部分案件进行梳理、研判并依法进行处罚。
  近期,太原市两级法院推出了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11项工作制度。包括实行虚假诉讼风险告知、实行强制到庭制度等。对参与虚假诉讼的律师,还将加大惩戒力度,法院给律协和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吊销其执业资格。同时,法院还将对虚假诉讼的特征、危害和防范手段,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严惩虚假诉讼、优化诉讼生态的浓厚氛围。

  山西晚报记者 郭卫艳 实习生 段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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