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山西发布

《山西省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出台

任何单位、个人一旦发现火情 应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报警

  山西晚报讯(记者 薛建英)我省已出台《山西省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即日起,任何单位、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当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报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月6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山西省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出台,明确了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响应、科学决策,以人为本、协同应对的原则。火灾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视情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各级消防救援机构通过社会面网格化火灾风险防控体系,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手段,扩大监管覆盖面,提高监管效率,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
  各级公安、应急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利用城市治安防控、道路交通图像监控、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物联网监测、电气火灾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及时监测接收火灾事故信息,加强火灾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响应。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建立火灾信息和预警发布机制,定期公告火灾信息及形势研判情况,在重点防火季节及时预警,对火灾多发的区域行业及时警示,提示风险、提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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