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薛琳)4月1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我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数据显示,截至4月15日,全省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疫苗231万人次,累计报告异常反应14例,无严重不良反应,异常反应发生率为0.6/10万,监测显示安全性良好。
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现场,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省疾控中心主任冯立忠介绍,近期,全球新冠疫情再次反弹,我国个别地区出现了聚集性疫情,提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仍是当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新阶段,我省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新冠疫情从境外、省外,通过人口流动、冷链物流等渠道传入我省的风险持续存在,防控压力依然严峻。
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便捷、最有效的方法,天花、脊灰的消除就是最好的案例。接种新冠疫苗是构建群体免疫屏障最有效途径,是防控疫情最重要手段。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全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分梯次推进,我省为第二梯次,集中在5—6月份开展大规模接种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科学有序推进全省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我省决定在4—6月份开展新冠疫苗接种“百日攻坚行动”。6月30日前,至少完成全省常住人口数40%约1491万人群、2982万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任务。各地将按照“接种40%是底线、50%是目标、60%是方向,除有禁忌症外,18岁及以上人群应种尽种”的原则,“分区、分级、分批”扩大疫苗接种人群覆盖率。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大规模人群接种,在前期十类职业暴露风险较高人群接种工作基础上,有序推进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接种工作。重点地区主要是指大中型城市、口岸城市,上述地区18岁及以上人群“应接尽接”。重点人群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学生及教职工、大型商超服务人员等,稳步推进60岁以上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接种工作。重点行业包括教育、民政、交通运输、文旅、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人群做好宣传动员,提高本行业接种覆盖率。
按照要求,全省各接种单位要全面落实《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做到“七严四有”“三查七对一验证”。
“七严四有”即:严格做好疫苗储运,严格履行知情告知,严格掌握接种禁忌,严格规范接种操作,严格落实接种留观,严格异常反应监测处置,严格开展信息日报。落实二级以上医院分区包片负责接种点医疗保障要求,抓好“四有”措施,即每个接种点有驻点医务人员值守、有急救设备药品保障、有120救护车转运患者、有转运渠道和救治绿色通道。规范接种前、中、后标准化流程处置,接种前要进行健康询问和检查,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时要做到“三查七对一验证”,实行“一人一苗一码”。“三查七对一验证”,即:三查包括,查接种卡和接种证;查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禁忌症;查疫苗和注射器的外观及有效期。七对包括,核对受种者的姓名、年龄、接种的程序、接种的计量、疫苗的有效期、注射的部位、注射的方法。一验证是请受种者或监护人检验疫苗的有效期和名称。
热点答疑
只要符合接种条件 均可免费接种
新冠病毒疫苗如何预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山西省是否生产新冠病毒疫苗?如何保障疫苗质量安全?未参保人员可否免费接种……发布会现场,针对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读。
热点问题一
新冠病毒疫苗如何预约接种?
解读专家: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省疾控中心主任 冯立忠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接种任务,采取“固定接种点+临时接种点+移动接种点”相结合的办法,设置数量充足的疫苗接种点。通常情况下,接种单位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各地还将在人员流动大、交通便利的地点设置方舱式接种点。全省所有接种点信息均在省、市卫健部门官网和媒体进行公布,方便群众预约接种。我们还鼓励各地设立移动方舱接种车,对人数较多、接种任务重的单位上门提供接种服务。
广大公众现在可通过支付宝健康码、健康山西公众号、三晋通APP、微信支付医疗健康入口等平台,开展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团体预约为主,个人预约为辅的方式,还将通过移动、联通、电信等为公民发送疫苗接种信息,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接种完成后也可进行结果查询功能。
热点问题二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异常不良反应有哪些?
解读专家:山西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专家光明
在疫苗接种过程中,受种者应注意并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
接种时,需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并根据当地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
从前期新冠病毒疫苗临床试验研究结果和紧急使用时收集到的信息,我国新冠病毒疫苗常见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与已广泛应用的其他疫苗基本类似。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接种部位的红肿、硬结、疼痛等,也有发热、乏力、恶心、头疼、肌肉酸痛等临床表现。从全省接种情况看,异常反应发生率为0.6/10万,监测显示安全性良好,后续相关部门还将继续加强不良反应实时监测和评估。
热点问题三
目前我省是否生产新冠病毒疫苗?药监部门在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防范风险方面还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解读专家:山西省药监局副局长李庭芳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把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严抓实,全力以赴保障疫苗质量安全。由于我省无新冠病毒疫苗生产企业,省内接种的疫苗均为外省配送进入,因此,我们监管重点就是疫苗的流通、接种环节。
一是制订方案明确要求。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山西省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及检查重点,贯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卫健部门确定发布的接种点,持续加大力度对大规模接种阶段新扩增的接种点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确保新冠病毒疫苗储运全链条温度符合要求;
三是加强对新冠病毒疫苗包装材料、标签及说明书管理,会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包装材料、标签及说明书管理的通知》,防止接种后新冠病毒疫苗包装材料、标签及说明书被不法分子回收造假;
四是加强对监管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由局领导带队包片,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研督导,层层压实责任,主动查找不足、堵塞监管漏洞,确保疫苗质量监管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热点问题四
此次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如何安排?未参保人员可否免费接种?接种地和参保地不一致是否影响免费接种?
解读专家:山西省医保局副局长冯智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此次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按照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的30%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
此次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针对的是我省境内符合接种条件的所有人员,无论是否参加医保,无论接种地和参保地是否一致,均可在我省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