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重庆等省市的个别住房租赁企业因经营不规范、管理不善等问题,导致房东和租客利益受损。为防范住房租赁风险,保障住房租赁双方合法权益,4月14日,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发出住房租赁风险提示。
低价出租的房源暗藏风险
今年以来,外省多个城市出现出租屋暴雷现象。年初,湖北一城市的多个租房者表示,他们在“美居客”房屋中介租了房子,但从年初开始,陆续被房东找上门,双方对质后,他们怀疑中介公司“跑路”了。原来,房屋中介高价从房东手里收房,低价转租给住客,快速获取大笔租金后,公司人去楼空。随后真相大白,中介公司在一个区域内收房出租,高价收下房主的房子,但按月付钱;低价租出,但需要三个月或半年一付。中介“高进低出”“长收短付”,资金链断裂后携款跑路,让不少业主和租客成为受害者,导致业主丢了租金无处可寻,租客付了房租却被迫搬家。
太原市房产局租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在租房时要切实警惕低价诱惑。出租或承租房屋过程中,要及时了解周边租赁房屋的市场价格,警惕“高收低租”的低价诱惑和由此带来的市场风险,防止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租赁双方要及时将房屋租赁信息在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网签备案。该负责人还提醒租房客,稳妥支付房屋租金,要特别注意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等条款,选择较短支付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以免因公司不能正常经营时造成较大损失,应向合同约定账户支付房租和押金,切勿向个人账户支付款项。
申请租金贷款要警惕风险
不良中介的套路还在于运用替人操办“租金贷”,非法取得贷款金额。“租金贷”是指租客在与住房租赁企业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与该企业合作的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通常由金融机构替租客支付全年房租,租客向金融机构按月偿还租房贷款,同时还要另行支付一笔服务费。然而,部分租赁企业却利用种种优惠诱导租客签订贷款合同,并借助“租金贷”业务急速扩张,形成资金池。一旦中介公司跑路,租客往往面临被房东驱逐又要偿还“租金贷”的窘境。
太原市房产局租赁处相关负责人提醒:一定要合理使用租金贷款,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查看合同有无“租金贷”“租房贷”“分期付”等相关内容,防止“被贷款”,避免可能出现的贷款合同难撤销、退租时难退贷等多重风险。如欲使用住房租赁贷款,请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
要想避免踩雷,租房客和房东需要谨慎选择正规企业。租赁双方在选择住房租赁企业时,要选择正规可靠的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时查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房屋权属登记证书。对企业受委托出租的房源,承租人可查看企业与出租人之间签署的委托协议书(或合同),了解出租期限、支付方式等信息,慎重做出决定。
此外,太原推广使用示范文本。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建议下载使用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的《山西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签约,尽量避免使用非示范文本的租赁合同。
山西晚报记者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