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全市9个基层法院少年法庭已全部建立。
少年法庭,是指专门审理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的刑事案件,还审理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少年法庭最大特点是审判多以圆桌会议的形式进行,体现对未成年人平等与关怀。少年法庭,还设有专门的“心灵驿站”,倾听少年的声音,让少年诉说他们的烦恼,目的是最大限度拓宽未成年人保护范围,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太原中院在2010年就已经成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近三年,全市法院共审理204件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摸索出“判前社会调查”“开庭圆桌审判”“心理矫治辅导”“犯罪记录封存”“判后回访帮教”等特色鲜明的未成年人审判模式。同时自主开发了“太原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平台”,加强了对未成年人普法宣传。下一步,太原中院要进一步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一是要设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导组,并在中院刑三庭设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办公室。
太原中院下一步将拓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范围,将保护领域由目前的刑事拓宽到民事、行政等相关领域,组成专门合议庭,审理涉未成年人犯罪、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以及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
郭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