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房产

情侣共同首付买房 分手后该咋清算?

  晋中市民王小姐和王先生同居一段时间后分手。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首付款按揭买了房,房主名是王先生。分手时,双方签订房产分割协议书,双方协商根据市场评估价,房款分割为男方60%,女方40%,如占有房产一方需按比例支付另一方房款。
  经专业人员评估后,目前,该房产的市场价值为91万元。但双方都不想单方持有房产及支付房款,对如何分割该套房产产生纠纷。
  最终,他们只能通过法院协调解决。法院将依法对涉案房产进行拍卖,拍卖或变卖的所得价款先支付尚欠第三方银行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剩余款项由双方按照协议分割。
  山西晚报记者咨询专业律师得知,我国现有《物权法》《民法典》均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同时,律师表示,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如果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另外,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因此,如果有类似纠纷还是请教专业人士。

山西晚报记者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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