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武佳 实习生 王思畅)9月7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人社局获悉,太原市将采取措施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进行就业帮扶,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太原市将把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效果好的市场主体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对吸纳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达到50人及以上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太原市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为有集中外出务工需求的提供“点对点”输送等服务。对面向脱贫人口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县(市、区)认定的劳务经纪人,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等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当年跨省务工的脱贫人口,可给予最高不超过8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的省内用人单位就业的,可给予不超过3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
太原市要求,娄烦、阳曲县继续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等就业载体作用,为脱贫地区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区创造更多的就地就近就业机会。拓展丰富载体功能,打造集工作车间、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公共活动场所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对企业、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已享受过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人员除外)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每人每月3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执行时间至2021年年底。
支持脱贫人口在县域城镇地区、易地搬迁安置区周边从事个体经营,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脱贫人口通过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场地支持、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设立一批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探索组建国有劳务公司,为脱贫人口提供更多家门口的就业机会。因地制宜引进一批特色产业,引导脱贫人口居家从事传统手工艺制作、来料加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