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太原市财政局联合下发《2021—2023年全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细则》,今年9月1日起在太原市所有县(市、区)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总体上继续实行定额补贴,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按不超过30%的比例测算确定各档次补贴额。根据《细则》,在补贴资金充足的情况下,购机者从申请到补贴款到手仅需35个工作日。
许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