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寿阳县曹河路与寿水街交叉路口,一辆小型轿车沿曹河路由东向西行驶时,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受伤和双方车辆受损。 所幸的是,发生碰撞时,由于摩托车驾驶人王某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没有受伤,只是肩部和腿部受轻伤擦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交通参与者: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摒弃侥幸心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出行。
武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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