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结合“平安晋城2号”专项行动,从强化安全防范、落实管理责任入手,提高管控能力,扎实推进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地。
强化业务培训,狠抓源头监管。组织开展涉爆作业人员专题培训活动,对民爆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专业化、系统化地分析讲解;要求涉爆单位加强对库管员、安全员、爆破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的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涉爆从业单位人员的整体素质。
层层签订责任状,狠抓责任落实。该所与辖区涉爆单位负责人签订《民爆物品使用管理责任书》;与涉爆单位安全员、保管员、爆破员之间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把安全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督促涉爆单位负责人主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开展隐患排查,狠抓督促落实。加大对涉爆单位的检查、管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导”,整改到位,共整改隐患3处,坚决杜绝了违法使用民爆物品、非法爆破现象。同时,对现场作业点的周边环境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认真落实辖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潘振华 刁会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