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特别报道

“红色和平照耀太行”主题系列报道之一

践行共产党员初心 首任院长的六条遗言

  •   编者按
      踏寻先辈足迹,追寻光辉岁月,回顾光荣历史,传承红色基因。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前身为“晋冀鲁豫军区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从延安走来,从太行山硝烟弥漫的战场走来。在战争年代,老一辈和平人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杰出贡献;如今,新一代和平人传承红色基因,呵护人民健康,肩负历史使命,扎根老区,融入地方,面向全国,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幸福践行责任和担当。
      近日,山西晚报记者与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红色文化研究所工作人员一起,走访了老一辈和平人的家属和子女,查阅相关历史资料,特推出“红色和平照耀太行”主题系列报道,独家为读者讲述鲜为人知的“和平故事”。
      日前,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红色文化研究所工作人员在续写医院志、收集历史资料时,意外看到了该院首任院长何穆留给子女们的遗言。细细品读,透过遗言,我们似乎看到了何老当时缓慢的动作和严肃的表情,一个对党的事业信念坚定矢志不渝的老共产党员、对祖国的医学事业精益求精奉献一生的高级知识分子形象。
      转战太行正式建立医院
      何穆的夫人姚冷子在回忆录中写道:1945年9月,抗日战争刚刚胜利,军区首长刘伯承、邓小平向中央请求,委派医务人员开辟发展晋冀鲁豫军区的医疗卫生工作。于是,何穆和姚冷子、侯明、常宗礼、何智泉、陈志英等6位同志接受任务离开了延安。翻山越岭,晓行夜宿,两匹马和一头骡子、一头毛驴驮着简单的医疗器械和行李,经过半个多月的长途跋涉,冲破层层封锁线,到达了晋冀鲁豫军区总部。经过短时间的紧张工作,1946年春在山西长治成立了预备医院,并开始接收伤员。几个月后,医院迁至河北邢台,军区首长又从各部门调来一些人员,共80多人,于1946年7月1日正式成立了“晋冀鲁豫军区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1947年,医院辗转于河北沙河县安河村、武安县西井村等地。每每搬迁,何穆都仔细部署、安排,对每一件医疗器械都视为珍宝。他常说:“这些东西来之不易,绝不能损坏、丢失。”
      年逾七旬的何穆之子何帆回忆说:“1945年9月初,我的父亲和母亲还有中央医院的4位医护人员离开延安赴晋冀鲁豫军区筹建和平医院。在父亲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晋冀鲁豫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不仅成为太行、太岳地区的医疗卫生中心,而且还成为部队和解放区培养医疗卫生人才的基地。1949年8月,父亲离开和平医院,调任山西省卫生厅厅长、山西医学院院长。父亲虽然离开了和平医院,却一刻也没有忘记太行山区的劳苦百姓,没有忘记和平医院。”
      何帆说,1990年4月11日,父亲去世,去世前父亲留下遗言:恳求卫生部批准,不要进行无意义的抢救或延长生命,不举行告别等仪式,遗体献给北京医科大学,供科研和解剖实习之用。去世之后,1990年4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出通知,号召全国卫生系统向何穆学习,“学习何穆同志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而不谋取私利的革命精神;学习他勤奋工作,拼搏进取,艰苦奋斗的坚强毅力;学习他襟怀坦白,诚恳待人,诲人不倦的高尚风格;学习他公私分明,廉洁自律,两袖清风的高贵品质。”
      老院长亲笔书写六条遗言
      1985年,何穆患心脏病住院,病愈出院后,深感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开始着手处理后事,其中一项便是给孩子们留遗言。遗言共6条,是1985年12月,由何穆老院长亲笔书写的。内容言简意赅,字迹苍劲有力。尽管写于36年前,但现在重读遗言,仍然让人震撼,备受鼓舞,佩服何老艰苦朴素的作风、坚强的革命意志、崇高的思想品德和为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精神,绝对值得后人怀念和学习,尤其是每一名和平人。
      遗言第一条:不举行告别仪式,捐献遗体。(活着为医学事业无私奉献,死后自愿将遗体无偿捐献,无论生与死,都在为医学服务,这需要多高的觉悟和多大的勇气。)
      遗言第二条:不治之时不进行无意义的抢救,实行安乐死。(作为一个救死扶伤、一生中救治患者无数的老专家,能说出这样的话,做出这样的决定,让人肃然起敬。)
      遗言第三条:不陪侍,丧事从简,不挂遗像。(平时艰苦朴素惯了,死后仍一如既往,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品德高尚,表里如一,生死如一。)
      遗言第四条:要求子女照顾好失明的妈妈,经济上做到自力更生。(勤俭持家,独立自主,不依赖别人,充分说明何穆是一个有温度的人,对家人的关心和爱护无微不至,只不过关心爱护方式不一样,看似无情,实则有爱。)
      遗言第五条:子女之间要搞好团结。(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庭成员之间搞好团结比什么都重要,作为一家之长,这一点何穆看得比谁都清楚,也是一个负责任的家长。)
      遗言第六条:家里永远悬挂中共一大南湖游船照片。(充分体现一名共产党员践行入党誓言,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与当前的不忘初心、弘扬红船精神不谋而合。)
      立遗言5年后,也就是1990年4月11日,何穆在北京病逝,享年85岁。1990年4月19日王绍曾先生在《赞何穆同志献遗体》的诗中写道:“惊闻何老离人寰,感慨万千九回肠。从医创业五十载,救死扶伤树榜样。遗体奉献科学业,精神无私千古赞。临终遗言传后世,延安风范永放光。”
      卫生部对何穆同志做出高度评价
      卫生部随后发布的何穆同志生平介绍中,对何穆同志做出了高度评价:何穆同志早年投身人民解放事业,是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卓越贡献的高级知识分子的优秀典范。他在半个多世纪的革命生涯中,对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事业忠贞不渝,无私地把自己的全部知识和毕生精力奉献给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何穆同志一生光明磊落,襟怀坦白,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他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他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善于团结同志;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深受广大干部和同志们的爱戴和尊敬。
      何穆同志一生艰苦朴素,平易近人。他在“文革”中受到的诬陷得到平反后,把补发的数千元工资作为党费交给了党组织,并在以后的几年中,每月交150元的党费。作为高级知识分子、副部级领导干部,他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在生活上从无特殊要求。他一直住的是普通居民楼房,且不顾年高体弱,每天打扫楼道、擦拭栏杆,一直到病重住院;他是专家,来往信函多是工作事宜,但他都是自己付邮资;他除工作特别需要外很少用公家的汽车,偶尔因家中急事用车,每次都按章交费;他对家属子女要求严格,从不向组织提任何要求;他时刻把自己当作一个普通老百姓,严格要求自己,一心为人民,表现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高尚品德。
      何穆同志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把自己的一生无私地献给了党,献给了人民的卫生事业。何穆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光辉的一生,为党为人民的事业忠诚奋斗的一生。
      何穆一生中,从不向组织提任何要求,但在最后留给子女的遗言中,却“意外”地向组织提出了3个要求:一是恳求卫生部批准,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二是不治之时,不进行无意义的抢救,要求安乐死;三是恳求卫生部将电话留给爱人,方便联系。
      何穆逝世一周年时,他的夫人姚冷子写了一篇纪念文章《深切的怀念》,刊载于1991年4月13日《健康报》。她在文章结尾写道:“何穆同志离开我们已经一年了,他生前留下遗嘱,在病到不治时,不要浪费人力、物力进行无谓的抢救,不搞遗体告别仪式,把遗体捐献给医疗科研单位,作为他50年来最后一次为人民服务。他告诫孩子们要永远悬挂中共一大在南湖红船开会的画像,时刻想到新中国来之不易。所有这些,我们都遵照他的意愿做了。我想,他可以安心了。”
      简介
      何穆(1905.4-1990.4),上海市人,留法医学博士,著名肺科专家。1938年到延安参加革命工作,194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任延安陕甘宁边区医院肺科医生。1940年12月任延安中央医院院长兼肺科主任。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7月任晋冀鲁豫军区卫生部副部长兼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总院院长,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卫生局局长。新中国成立后,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卫生厅厅长兼山西医学院院长。1951年8月任北京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1955年5月任中央结核病研究所所长,1978年8月任中央卫生部顾问(副部级),中央卫生部结核病咨询组长。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五、六届委员会委员。1990年4月1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何穆遗言
      1.恳求卫生部批准,不举行告别仪式,遗体不火化,献给北京医科大学,供科研或同学解剖实习之用;
      2.恳求卫生部批准,当我痛到不治之时,不要进行无意义的抢救或延长生命,这对病人和家属徒增痛苦,对医务人员徒增劳动,特别对国家徒增浪费;当吃饭便溺不能自理,动作说话功能消失或神志不清时,坚决要求予以安乐死;
      3.我住院时,你们不必陪侍,以免耽误工作,必要时可请临时保姆陪侍;后事从简,穿旧衣,原则上不化妆,将遗体扶送到北医就告结束,家里不挂我遗像;
      4.盲人生活痛苦,你们对妈妈要格外爱护,妈妈为你们服务了一辈子,失明后还继续为你们操劳,现在是你们为妈妈服务的时候了,要使妈妈度过愉快的晚年,要设法保持有一个诚实耐烦的保姆,一切保姆无法做的事你们要做,在经济上你们要做到自力更生,妈妈一人的收入是补贴不起你们的,也是不合理的;恳求卫生部将电话留给妈妈,使她还能和组织上以及老战友联系;
      5.姊、妹、弟、弟妹间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尊重,互相体贴;
      6.中共一大在南湖游船结束的图片要永远悬挂,应随时想到新中国来之不易,在每个动作中坚持端正党风。

      山西晚报记者 张文举 通讯员 王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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