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获悉,2022年1月1日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自然资源部门不再征收。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贾蔚然
过往期刊
第2021-12-02期
第2021-12-01期
第2021-11-30期
第2021-11-29期
第2021-11-26期
第2021-11-25期
第2021-11-24期
第2021-11-23期
第2021-11-22期
第2021-11-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