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山西发布

太原市政府举行“小康圆梦”房产局专场新闻发布会

“十四五”期间将继续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山西晚报讯(记者 薛建英 张磊)8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小康圆梦”——太原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市房产局专场新闻发布会称:“十三五”期间,太原市成功入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获批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4亿元。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筹集租赁房源79530套(包括开发新、改建31089套,盘活存量住房48441套)。针对广大市民关注的购房和申请列入棚户区改造流程等问题,太原市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答。
  “十三五”期间,棚户区住房改造新开工11.7万套,基本建成19.9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858.52亿元,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其中开工、基本建成、完成投资三项指标持续位居全省前列。公共租赁住房累计分配两千余套,累计发放租赁补贴15224户、37892人,补贴金额6097.29万元,兜底了住房民生。房价整体趋于平稳,全市商品房供应新增5929.35万平方米,网签成交5418.56万平方米,比“十二五”期间分别增长了149.97%和265.4%。商品住房价格在经历了2017到2018年的快速增长后,近两年成交均价保持在每平方米10000元左右。投资5000万元用于危旧平房翻修、屋面防水、阳台解危、电线老化、管道维修、地下室专项整治等6个方面,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126个,征收50523户,共529.19万平方米。
  “十四五”期间,太原市将继续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进一步放宽住房保障范围,精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等群体以及从事公共服务群体的住房问题。提高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水平,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大力推进人才住房建设和筹集,基本实现人才住房供需平衡,进一步满足各类人才对住房的不同需求。扩宽人才住房筹集渠道,建立多元筹集体系,强化管理运营,建立多主体运营,成本低廉,分配合理,流转有序的运营管理模式,让各类人才“来了有房住,留下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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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商品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商品住房时,应注意三方面内容:首先,“五证”手续要看清。要购买取得“五证”的商品房,“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次,资金交纳进专户。根据个人需求,在选定房源或决定购买后,一定要将每一笔购房款准确转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每幢楼有一个监管账户,监管账户的具体信息在售楼部的公示栏《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就能查验。
  最后,签字画押要谨慎。签订认购协议或购房合同要谨慎,要反复仔细看清协议内容,看明白之后再签字画押,否则,合同一旦签订就会产生法律效力,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作为购房人,既要有维权意识,也要有法律意识。如果产生争议,买卖双方都要依照签订的协议(或字据)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按照协议约定事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申请列入棚户区改造,一般情况下分为前期调查和核查审批两个阶段。
  项目前期调查,由项目实施主体(地块土地使用权单位)向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初步申请。
  项目核查审批,由各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牵头,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相关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在综合考虑安置方式、改造时序、资金投入、土地供应、群众意愿等因素,统筹当地规划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报县(市、区)政府同意后,确定棚改项目。规划安置房总量不足的,应当提出异地安置或货币化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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