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国内

浙江三地累计报告新冠确诊病例138例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12日召开的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12月12日15时,浙江宁波、绍兴、杭州三地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38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
  其中,宁波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4例;绍兴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7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杭州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7例。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上述三地有关病例的毒株进行了全基因组测序和分析,发现病毒基因组均存在47个核苷酸变异位点,属于“德尔塔”(VOC/ Delta)变异株AY.4进化分支。与新冠病毒原始流行株相比,它具有传播力更强、病毒载量更高、致病性更强等方面的特点。
  根据省防控办下发的紧急通知,浙江目前严控跨省出行、严管人员聚集、严防疫情外溢、严密疫情监测。特别是对发生本土疫情的设区市,可对人员聚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该限流的限流、该暂停的暂停、该关闭的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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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家观察期间擅离封控区域 浙江绍兴三人被处罚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12日晚召开的浙江省绍兴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12月7日以来,绍兴全市共查处涉疫行政案件12起。其中,绍兴市上虞区警方11日依法查处两起涉疫行政案件,三人居家健康观察期间擅离封控区域,被依法行政处罚。
  根据通报,现居住在上虞区百官街道的葛某和曹娥街道的徐某、王某,在执行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在未向社区报备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封控区域,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三人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上虞公安依法对徐某、王某、葛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此前,绍兴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谎报、编造虚假疫情信息等六大类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据统计,自12月7日以来,绍兴全市共查处涉疫行政案件12起。其中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8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2起),阻碍执行职务(1起),寻衅滋事(1起)。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对违反上述通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从重处理。
  陕西新增1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获悉,12月12日陕西报告新增1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
  新增的本土确诊病例郭某,女,26岁,为西安市雁塔南路紫薇永和坊子牛门诊部工作人员。12月11日,在重点行业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郭某单采样本核酸检测结果异常,随即郭某被点对点转运至隔离酒店单人单间隔离,当晚西安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12月12日1时,经市级专家组会诊,郭某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目前,郭某已被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该病例溯源及密切接触者追踪管控正在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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