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1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作规定指出,检察官由检察机关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兼职在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等工作;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任期一般为三年;要优先保障偏远地区、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和专门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配置,鼓励和支持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工作规定要求,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应当着力督促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工作制度和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等校园安全防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