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山西晚报记者在由中共阳泉市委宣传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阳泉市制定出台了《阳泉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以立法方式加强全市农村自建房屋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自建房屋质量长效监管机制。
农村自建房屋关系着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农村住房安全、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乡村产业的快速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制定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农村自建房屋管理,对于推进村庄规划精准实施,强化违法建设防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现农民安居乐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据介绍,《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阳泉市获批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十二部地方性法规。《办法(草案)》由阳泉市住建局起草,市住建局通过调研、论证等形式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建议,多次研究修改,形成初稿。
温丽芳 祁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