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4月5日,吕梁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信息,通报3起警方最新处理的涉疫违法案件情况。
3月31日,违法行为人孟某从疫区返回文水后,更换手机号故意隐瞒行程,且未按要求报备并居家隔离,给文水县疫情防控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行为人于某东帮助违法行为人孟某故意隐瞒行程。文水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孟某、于某东分别处以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隔离期满后执行)。
4月3日,3名太原返回汾阳人员为躲避高速公路出口疫情防控管控措施,在一名亲戚的接应下,企图通过攀爬高速防护网抄小路进入汾阳,被防疫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制止。因扰乱防疫秩序,汾阳市公安局依法对4名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隔离期满后执行)。
4月4日,违法行为人王某利在临县湍水头疫情检查站,企图利用妻子的行程信息蒙混过关,被民警当场识破。临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利处以二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