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举行“山西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专场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张世文,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郭明杰,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张国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成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渊回答记者提问。
问: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方面做了哪些重点工作?在监督过程中是如何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的?
答: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下,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共听取审议153个工作报告,检查调研67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10次专题询问和52项专题调研。监督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聚焦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人大监督的鲜明特征。
一是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每年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等报告,还先后听取审议了转型综改、电力体制改革、能源革命、科技创新等专项报告。
二是围绕保护生态环境频频出手,精准发力。
三是围绕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这两项党中央赋予人大监督的新职责,制定五年规划,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建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盯紧百姓钱袋子。
四是围绕就业、教育、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文物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切持续开展监督。
五是围绕监察和司法工作开展监督,2018年以来两次听取监委有关工作报告,展现了改革成果。
问: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成效显著,取得了丰厚的立法成绩单。主要有哪些好的经验做法?
答:党的十八大至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84件、修改88件、废止45件,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309件。
概况总结这十年的地方立法工作经验,主要有五个方面。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常委会党组领导下严格执行立法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主动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重大思路要求贯彻落实到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编制、法规草案修改和审议等所有立法过程和环节中,坚决及时完成省委交付的立法任务,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
第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聚焦全省深化改革中的重点难点堵点,制定了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机关运行保障等法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围绕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制定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办法、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等法规。
第三,积极探索开展“小切口”立法。开展创制性立法,“量身定制”解决山西实际问题。比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农业生产托管条例、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等一批针对具体事项、具体工作、适用管用的“小切口”立法,成为山西地方立法工作的亮丽名片。
第四,生动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设立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立法公开和立法评估等制度。完善法规草案征求代表意见机制,依托全省5000多个代表联络站平台,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确保法规草案的起草、修改、审议、通过等各个环节都能听到人民群众的声音、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
第五,不断完善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出台一系列制度意见,建立重要法规草案人大和政府领导分别担任组长的“双组长”制,制定实施性法规和工作性法规相关制度,发挥法制委“统”与人大其他机构“专”的作用,不断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问:在过去的十年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经济领域立法项目比较多。这些年,经济领域立法主要有哪些亮点特色?对于我省经济发展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答: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决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立改废并举,经济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十年来,经济类法规和法规性决定共计制定40件,修改24件,废止19件,对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是服务大局,扛起使命责任。适应国际能源发展趋势、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要求,及时作出关于支持和保障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为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走出转型高质量发展新路提供有力保障。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要求,及时作出关于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法治方式保障山西中部五市优势互补、工作协同、政策联动、市场统一、资源共享,进一步集聚发展新动能,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是锐意进取,推动转型综改。聚焦改革发展中需要立法解决的重大问题,立法助力破解改革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我省转型综改拔钉清障、蓄势赋能。先后出台关于山西综改示范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关于在全省开发区推广山西综改示范区授权经验的决定和开发区条例,完成开发区立法“三步曲”,有力支持和推动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
三是久久为功,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来投资促进条例,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来投资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出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构建起了审批与监管既相互制约、又协调配合的高效审批监管模式。制定了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围绕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审批这个核心,重点将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稳定性的工作要求、创新举措予以立法确认,促进我省企业健康发展、政府效能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是大胆创新,促进产业发展。探索通过立法把政策转化为法规,有效推动产业发展。出台了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将我省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中具有山西特色的、长期性的、对投资者有吸引力的用电、土地、人才创新、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稳定下来,确保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制定了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促进我省醋业做大做强。出台了康养产业促进条例,推动我省康养产业合理布局、深度融合。
五是正向激励,支持干事创业。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改革氛围,激发改革创新活力。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等法规中,一方面规定了对在工作中结合实际依法改革创新、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另一方面规定了容错机制,消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激发和保护他们改革创新、敢闯敢试、担当作为的激情和干劲。
问:人大代表依法提出议案和建议,是履行代表职责的重要形式。在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方面,省人大常委会近年来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十年来,省人大代表提出的274件议案、8871件建议,都得到认真办理,做到了件件有回音。具体有以下做法: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在建议工作方面,修订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围绕“内容高质量”,建立代表建议提出复核机制。围绕“办理高质量”,健全建议办理沟通答复制度,建立建议答复承诺台账管理机制,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问题。同时,建立起了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制度,每年都要选编优秀议案建议和答复案例,树起提出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工作标杆。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首先,拓宽代表提出建议的渠道。2019年,开通了“省人大代表建议直通车”。代表在闭会期间可以通过“直通车”随时提出建议。一些重要建议由常委会领导批办,并报告省委,交有关部门重点办理。近年来,代表通过“直通车”方式提出的31件建议,都做到了即收即办、逐件反馈,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省人大常委会将处理代表议案建议与研究制定立法计划、监督计划、起草和修改法规结合起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与立法、监督等重点任务的契合度,发挥代表议案建议推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的作用。
问: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也就是常说的“双联系”,是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提升“双联系”工作实效方面,近些年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双联系”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性安排,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这些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做到真联系,取得真效果”的总体工作思路,在制度、平台、方式等方面做了一些积极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和突破。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积极学习借鉴全国人大的做法,建立列席代表座谈机制。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面对面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使常委会的工作更接地气。
二是搭建联系平台。2018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统筹推进、持续发力,在全省建成了1510个人大代表联络站,3783个人大代表联络点,实现了全省所有乡镇(街道)联络站全覆盖,九万余名人大代表编组进站全覆盖,为代表联系群众搭建起较为稳固的工作平台。据不完全统计,联络站建设五年来,各级代表进站活动约16万人次,接待群众约20万人次,收到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8.4万余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近6万件,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更大了,党的执政、政府行政、法的实施也有了更好的民意基础。
三是丰富联系形式。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机构联系代表从以前的电话、信件联系,拓展到经常性地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论证、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以及各类工作座谈等。
山西晚报记者 李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