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杨晶)交警查获一名饮酒后驾车的男子,一看竟是“老熟人”。这名男子是第二次酒驾,两年后被同一交警在同一地点再次查获。近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这起违法行为。
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本该吸取教训,可有些驾驶人心存侥幸不悔改,反倒铤而走险继续酒后驾车。8月19日,王某驾车行驶至阳泉市魏家峪村路段时,被正在路面执勤的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9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询问王某时,感觉眼熟。原来,王某曾于2020年5月15日驾驶同一辆车,在同一地点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查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民警对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2000元罚款、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醒大家,不要不当回事,“二次酒驾”比想象中的更严重。什么是二次酒驾?“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身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身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也许比你想象的更严重,“二次酒驾”除了要被罚款、拘留外,驾驶证还将被吊销,且两年后才可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二次酒驾”没有时间间隔标准,第一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在以后任何时间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都属“二次酒驾”,请大家拒绝酒后驾驶,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