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山西晚报

太原退役军人办住房公积金可享受优惠政策

  山西晚报讯(记者 武佳)9月12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推出措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公积金中心提供相应的政策优惠。
  现役军人配偶在太原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按双缴存职工计算最高贷款额度。现役军人配偶应该为主借款人,现役军人为共同借款人,现役军人应出具部队核发的有效证件,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军校学员证等。
  军人退出现役后,在省内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役时间认定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与在地方缴存时间合并计算。退役军人服役时间可依据本人档案中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中登记的批准入伍时间核定,退役时间依据本人档案中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中登记的批准退出现役时间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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