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快读

我省继续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专员管理

  9月13日,省安委办发出消息,我省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专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充分发挥好煤矿安全监管专员作用,紧盯煤矿瓦斯、水害、顶板重大风险,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煤矿安全监管专员是由省、市、县人民政府依据《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从应急管理和能源部门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中统筹选派,实行“两人一矿”常态化监管,每月深入煤矿不少于两次。
  省安委办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主动担当作为,协调解决制度运行中发现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抓好“任务清单、公开公告、定期述职、定期轮换、年度考核”五个机制的落实,确保安全监管专员制度落实见效。
  各级派出单位应制定煤矿安全监管专员监管工作清单,为所派监管专员开展履职提供“监管指南”。煤矿安全监管专员由公开公告形式确认,接受社会监督。

薛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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