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慎终如始 精准防控

未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责任 两名外省返晋人员被立案

  山西晚报讯(记者 王晋磊 郭斌)10月10日,汾阳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对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货车司机姚某平立案侦查。
  10月9日,汾阳市在区域全员核酸检测中发现一名省外输入新冠肺炎病毒初筛阳性人员。经查,10月5日,姚某平(男,50岁,货运司机)驾驶大货车从外省出发,8日9时许,在吕梁境内驶离青银高速。在高速出口接受检查时,姚某平故意隐瞒其在外省的行程轨迹,逃避外省入吕第一落点核酸检测要求。
  当日返回汾阳后,姚某平也未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且违规出入公共场所。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汾阳市公安局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此外,10月10日,大同市平城区发现的一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被立案调查。经查:马某(女,52岁,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现居住于大同市平城区),10月6日从内蒙古自治区返同后,未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责任,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大同市公安局平城分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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