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咪小屋”设置及等级评定分为基本配置、标准配置和舒适配置三个等级。
对于各企事业单位申请等级评定的“妈咪小屋”,应满足该等级必须具备的硬件设施和服务项目(每个要求都须达标,缺一不可)。三个等级的具体配置内容如下:
1.基本配置的小屋要求有基本配备,具有私密空间和空气流通条件、热水壶、电源插座(使用吸奶器等设备)、桌子和至少2把椅子等。
2.标准配置的小屋在基本配置基础上,要求增加一定的舒适度,具有独立空间且房间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有资料架、饮水机、冰箱或冰柜、消毒设备或保温设备(微波炉),小屋内或同楼层有清洁操作台或洗手池,内装色调柔和温馨,环境美化要求高。
3.舒适配置的小屋在标准配置基础上,要求舒适度更高,具有独立空间且房间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有至少可容纳2人以上同时使用的隔断(或屏风)和至少一套舒适沙发、婴儿打理台或婴儿床等、1套解决方案(母乳喂养工具展示柜、医院级吸乳器、纸尿裤、乳垫、湿巾等)、电视(电脑)或投影仪,美化要求更高,内装色调更加柔和温馨,具有个性化的环境美化措施。
另外,对于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还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丰富“妈咪小屋”的服务项目配套:可以作为孕期女职工的休息场所,供孕期女职工放松心情、调节情绪;也可用于哺乳期女职工哺喂、经期女职工和更年期女职工工间休息,使女职工能够更加舒适、私密地应对特殊时期,更好地开展工作。
山西晚报记者 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