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健康

特殊时期房颤管理你我知

  疫情影响着我们的工作生活,人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方式也随之发生改变。而我国作为心房颤动患病大国,大概有房颤患者1000万。这种需要长期随访的心血管疾病,在疫情管控时期,该如何做好自我管理及应对措施呢?
  你知道什么是心房颤动吗?
  心房颤动简称房颤,是最为常见的心律失常,有数据显示,成人患病率约为2%3%,随年龄增长不断增加。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房颤的患病率正不断上升。75岁以上人群达10%。正常情况下,窦房结是整个心脏的指挥部,指挥着心脏有节奏地规律跳动。而房颤时心房不听从窦房结指挥规律跳动,心跳变得忽快忽慢、杂乱无章,这就是房颤。
  房颤最常见的症状为心慌,有时可同时伴有胸闷、气短、乏力或头晕、黑朦等。部分患者无症状或症状轻微,容易忽视延误病情,所以房颤被称为“隐形杀手”。长期房颤可导致脑梗、体循环栓塞,甚至心力衰竭,并且可以增加心肌梗死、痴呆的风险。房颤发作影响患者的生活,疫情期间,由于就医不便,疾病可能加重,容易引起患者的焦虑情绪。
  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1.监测并控制基础疾病
  房颤的发作与高血压、糖尿病、心衰、冠心病、阻塞性睡眠障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有关系,患者需监测并控制好自己的血压、血糖、心率等,积极治疗冠心病、心衰、慢阻肺、睡眠呼吸暂停、甲亢等基础疾病。
  2.注意生活习惯
  除了肥胖、吸烟、酗酒,久坐同样是房颤发作的危险因素。疫情期间切勿暴饮暴食,作息要规律,不熬夜,戒烟限酒,少食辛辣刺激食物及浓茶咖啡,适度运动。勿恐慌、勿焦虑,保持良好的情绪有助于减少房颤的发作,减轻房颤并发症。
  3.学会自我监测
  就医不便时可在家中自我触摸脉搏初步检查,若发现脉搏跳动明显不规则,并且脉搏强弱不规律,需考虑可能房颤发作。
  带有心电监测功能的智能手机、手表、手环可以作为辅助的监测手段,也可以选择带有脉搏显示功能的电子血压计监测。如果在相似条件环境下,脉搏频率波动比较大,甚至出现无法测量的情况,需考虑可能房颤发作。
  症状轻微的患者可优先选择网络医院在线问诊、远程诊疗。若心慌加重(心跳超过100次/分),或出现胸闷气促、大汗,可能为房颤持续发作,建议及时前往线下门诊就诊。
  对于已经持续房颤的患者,需要每日自行监测并记录脉搏,如发现脉搏明显增快或减慢,均考虑可能有房颤加重,建议就近心电图检查就诊。
  4.坚持抗凝治疗
  抗凝药物治疗可以有效预防房颤血栓形成,降低新发、再发卒中风险,抗凝治疗应在专业的医生指导下进行,已口服抗凝药物的患者需坚持用药,勿擅自停药。
  常用的抗凝药有维生素K拮抗剂,如华法林及新型口服抗凝药,如利伐沙班、达比加群酯、艾多沙班等。
  服用华法林期间需定期验血监测INR指标,若为初次服用华法林,建议每周至少验血1-2次,医生指导下调整药物剂量;对于已长期服用华法林且INR达标的患者,无出血表现可每月监测一次。此外,华法林药物浓度受食物及药物影响,如芒果、葡萄柚可增强药效,绿叶蔬菜减弱药效,建议保持饮食规律,勿一次性过量食用单一食物以免影响药效。并且在同时食用此类食物时需及时化验监测INR。
  除了瓣膜病患者不适用、价格相对较贵、无对应拮抗剂等缺点外,新型口服抗凝药具有服用方便、无需监测INR、疗效和安全性好、与药物食物相互作用小、出血风险小等优点,推荐华法林监测困难的患者以及经济条件允许的患者可以服用新型口服抗凝药,所有抗凝药物均存在潜在出血风险,若出现活动性出血,如消化道出血(黑便、呕血)、血尿、皮肤大面积瘀斑、剧烈头痛呕吐疑似脑出血时,建议停药并及时就医。
  术后患者如何自我管理?
  对于房颤消融术后3个月内的患者,如果没有特殊不适,可按照出院时的医嘱继续用药治疗。每一个月前往医院进行复诊,特殊时期可延后到情况允许再复诊。如果期间有短阵心慌发作,也不用太担心,这是因为部分患者在消融术后心脏组织修复的过程中(一般在术后3个月内)会有不稳定情况,多数短阵发作,如果持续发作或者发作频繁、症状明显,一定及时联系手术医生,必要时前往医院就诊,及时调整药物。
  舒缓焦虑情绪
  房颤患者,包括消融术后的患者,可能存在心烦意燥、失眠焦虑等情绪症状,不要过于疏忽这类症状,有效使用镇静安神药物可以减轻此类症状,有助于减少房颤发作,减轻房颤带来的不适症状。作为心律失常患者,要做到举重若轻、凡事浮云、心情平和,对疾病战术上重视、战略上藐视,随时找专业医生咨询并针对处理,但不要过度关注每一次的心悸症状。笑口常开,好的心情有利于身心的健康。
  房颤的治疗是长期持续的过程,在新冠疫情的特殊时期,普及房颤的居家管理及应对措施,让患者独自面对房颤时也可做到心中有数,安全治疗。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太原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心内科 高宇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2-11-07期

  • 第2022-11-04期

  • 第2022-11-03期

  • 第2022-11-02期

  • 第2022-11-01期

  • 第2022-10-31期

  • 第2022-10-28期

  • 第2022-10-27期

  • 第2022-10-26期

  • 第2022-10-25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