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吴家堡地契档案(上下册)太原市档案馆编 山西人民出版社
本书整理出版的吴家堡地契是山西地区较为完整而系统的基层乡村契约档案。吴家堡村位于太原市西南、濒临汾河,契约文书是2017年3月城中村改造时,在村委会的库房中发现的。契约的时间跨度大概为乾隆年间至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两百余年,总计1202份。此后,整批契约全部入藏太原市档案馆,并完成装裱修复。该书从文书学角度来说,除了契式以外,书法、印章、画押、草码、印花、俗字、习语等都是不可忽视的研究内容;从社会史角度来看,该书对契约中的业主、中见人、交易方式、物业形态、人际关系、乡规俗例等内容进行深入探究,从而深化契约文书研究和区域社会史研究。
凡一时代者,皆有一时代之文献留存。明清以来,太原区域经济活跃,土地、房屋等交易借贷行为颇为频繁,留存下数量众多、内容丰富的契约文书。其中,近年来吴家堡契约文书资料的发现,便是一个集中的体现与代表。这批契约文书涉及时段从乾隆年间迄于新中国时期,跨度近二百五十余年,留存数量在千余份以上,极为丰赡,以土地交易、土地权力转移、房屋买卖等为主要内容,充分展现了清代以来太原区域的民生与经济生活图景,为我们深入了解民间契约的履行、经济社会的运行,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史料。
契约文书相较于其他历史资料而言,是土生土长的民间文献,具有很强的世俗性;是传统社会万民所仰赖的经济社会运行与法律保障体系,涉及传统社会的方方面面;也是国家赋税征收、维护统治稳固的重要手段。清代《户部则例》规定:“凡民间置买田宅,于立契之后,限一年内呈明纳税,倘有逾不报者,照例追究。”延至民国初年,北洋政府甫一建立,便颁布了印花税法,共有十三条,指出“凡人民之财产权转移时,所有一切契约,皆贴用印花,以坚其信用,而免授纷争”。由此可见,契约文书对国家社会统治运行的重要意义,以致不得不规定“重法”以利监督。在这些法规制度的影响下,民间契约文书也由此分为“红契”与“白契”。此次整理出版的吴家堡契约文书绝大多数便是“红契”,折射了政府力量对民间社会所施加的影响。
契约文书之重要性,20世纪初即引起学界充分之重视。傅衣凌先生在研究明清社会经济史时,在资料运用上,即比较重视那些直接反映社会状况的契约、文书、家谱、族谱、档案等资料,形成其研究独特的资料特色。后至20世纪80年代社会史研究复兴以来,研究更是不断深化与拓展,突破了以往经济史研究的范畴,如近些年来围绕徽州文书、清水江文书、浙江石仓契约、太行山文书等已形成了丰硕的研究成果,用一张张“契约”为我们拼贴与勾勒了中国历史的变迁。
对于契约文书的发现与研究现状,仲伟民曾撰文指出“就发现整理数量而言,南方多于北方,北方契约发现相对比较零散,但北方地区现存的契约文书绝对数量并不少;就研究状况而言,也呈现出‘南强北弱’的态势,北方地区研究成果总体是分散、零碎的”,当然他也谈及“近年来这种状况逐渐开始发生转变”。太原吴家堡契约文书的发现与整理,即是北方契约文书资料搜集、整理与研究开始不断强化的一个生动体现,它的出版也势必为改变契约文书研究“南强北弱”态势作出不可忽视的贡献。
中国社会史研究,尤其是区域社会史的研究必须以系统而丰富的史料为根本,这就需要挖掘乡土资源,大量收集一手的、独具个性的原始资料。相较于北方区域多数已发现的契约文书而言,这批资料最大的特色就在于它不是“零散”的,而是系统的、连贯的,虽历百年风雨,但品相完好,字迹清晰,是一个村落二百余年社会历史的生动浓缩,俾使研究者对于一个村落的社会经济活动获得丰富的认知与体会,也有利于研究者在长时段中自下而上的审视中国历史。
契约文书之难者,在于辨识与阅读。对于契约文书的整理殊非易事,本书中吴家堡契约的整理采取了“图文并茂”的形式,上图下文,择其不易辨识者,录入了五百份左右,既方便读者窥见契约文书原貌,以免囿于整理编校者学识水平所限,出现错讹,而读者不知;与此同时,也便利于读者对于契约文书的阅读,进而提升这批契约文书的使用效率。这是本书在整理编辑方面值得肯定的地方。
契约文书之利用,在于锲入时代关怀与问题意识。契约文书的价值显然不仅仅在于其文物价值,更在于其史料价值,这也是契约文书之所以能长存与被传播、被出版、被翻阅的根源所在。对于一份契约文书资料,每个学者或研读者都有其学术关怀和价值判断,但不论其学术关怀和价值判断如何,都应将学术研究的目光投向他所处的时代,而不是让时代看到研究者的背影。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利用契约文书进行研究时,把握好方向感,在学术与现实间承担起我们的责任。
契约文书之研究,在于注重多学科方法的交叉渗透。近年来,在对此类的研究中,这种多学科交叉的色彩更为浓厚,历史人类学、历史社会学、法律政治史、政治社会史、计量史学等新名词的涌现,无不体现了当前学术发展的这一突出特征。与此同时,在具体的实践中,我们也必须秉持总体史的追求,避免研究的“碎化”现象,既要适时的在小区域的契约文书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大区域的整合,又要在个案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总体的综合。当然,史学研究并无绝对的宏观与微观之分,更无高下之别,重要的是在每个具体研究中使用各种方法、手段和途径,使其融为一体、在此基础上,才能使契约文书的研究得到健康稳定的发展。
史学前辈陈演恪先生曾说过:“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材料,以研究问题,则为此时代学术之新潮流。治学之士,得预此潮流,谓之预流。其未得预者,谓之未入流。此古今学术之通义,非彼闭门造车之徒,所能同喻者也。”王国维有言“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现”,傅斯年亦言“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吴家堡契约文书的整理与出版,势必有助于推动北方契约研究的深化。
贾登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