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山西发布

太原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

  山西晚报讯(记者 薛建英 实习生 申玉洁)近日,太原市政府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太原将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以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提高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和创新创造活力。
  《实施意见》明确,太原市将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其中,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超过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及软件开发、科技战略研究等智力密集型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
  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太原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并结合相关聘用人员参与科研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对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及关键核心技术外,不需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或者备案。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3-03-02期

  • 第2023-03-01期

  • 第2023-02-28期

  • 第2023-02-27期

  • 第2023-02-24期

  • 第2023-02-23期

  • 第2023-02-22期

  • 第2023-02-21期

  • 第2023-02-20期

  • 第2023-02-17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