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社会直通车

男子驾车闯卡狂飙 交警查明:醉驾+无证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杨晶)遇到交警设卡检查,男子驾车冲撞一路狂飙。5月7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这起违法行为。
  5月6日晚,运城临猗,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冀E牌白色小型轿车行驶至民警查处酒驾的检查点时,突然调头快速驶离。执勤民警立即通知前方卡口拦截。白色轿车一路狂飙,在峨嵋大道与五一路交叉口拦截点,撞坏数十个隔离锥筒后闯卡而过,沿五一路由北向南继续逃窜。数分钟后,涉事车辆左转弯准备进入北环路,但由于速度过快方向失控,直接撞飞路旁的一个垃圾箱并冲上路沿石,与路沿石上停放的一辆小型轿车相撞,直到发动机熄火后才停了下来。
  赶到的民警立即对醉醺醺的驾驶人王某某采取控制措施。经化验,王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04.9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同时查明,王某某及其驾驶的冀E牌小型轿车涉及多项违法未处理,王某某所持的C1驾驶证也已被依法注销,目前呈无证状态。
  王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并涉及事故及其他违法行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交警介绍,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 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查酒驾时企图逃跑未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交警部门提醒,如果逃跑的过程中,执法记录仪清楚地记下了逃跑人员的暴力反抗行为,即便是在酒精上头不清醒的前提下,还是极有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这个时候就不是简单的“罚款+拘留”了,而是触犯了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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