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快读

晋城市首例“刑拘直诉”案件3天办结

  日前,陵川县人民法院刑事法庭对赵某盗窃案审理宣判。该案从陵川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判决,仅用了3天时间,系晋城市首例“刑拘直诉”案件。
  4月1日,陵川县公安局西河底派出所接辖区居民段女士报案称:其经营的水果店被盗现金1245元。接警后,西河底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4月19日,嫌疑人赵某被抓获归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发现赵某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当日便依法将此案转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因犯罪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犯罪嫌疑人赵某认罪认罚,与陵川县人民检察院、陵川县人民法院沟通后,陵川县公安局立即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刑拘直诉”办案机制,从立案、侦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到移送起诉仅用了1天时间,之后从陵川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陵川县人民法院判决仅用了3天时间,创下了陵川县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速度新纪录。
  赵某被陵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刑拘直诉轻刑快办机制是指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对其拘留后,可以不再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在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

李吉毅 田元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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