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直通车

妈妈不辞而别,爸爸犯下重罪,她和爷爷奶奶相依为命

以检察之爱 为10岁女孩点亮希望之光

  “你们的爱心和帮助让我看到了希望,我一定要勤奋学习,长大以后做一个像你们一样公正、善良、对国家有贡献的人……”日前,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张楠坤收到10岁儿童小雨(化名)寄来的感谢信,字里行间充满了对检察官的感恩。
  前不久,太原检察机关办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小雨是犯罪嫌疑人的女儿。因为母亲长久失联,父亲被限制人身自由后,小雨暂时跟随无固定收入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发现小雨面临困境后,检察院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小雨及其家庭展开多元化综合救助。5月8日,山西晚报记者对此事以及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工作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采访。
  关注案件背后的未成年人
  “这个孩子很不容易,小小的年纪,妈妈不辞而别,爸爸又犯下重罪,只能和生活拮据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说起小雨面临的尴尬困境,承办检察官十分感慨。
  2022年年底,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相关案件时,承办检察官掌握到了小雨的情况。为帮助这个10岁的孩子健康成长,检察机关决定启动多元化综合救助工作程序。
  承办检察官首先前往小雨的户籍地进行实地走访,并为她送上学习用品和慰问品、进行心理疏导。此后,在全面了解小雨家庭真实情况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又与当地村委会、民政局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就小雨是否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其爷爷奶奶是否符合低保办理条件进行商议。经过多方沟通,确认小雨及其爷爷奶奶符合相关认定条件。
  “协助小雨的爷爷奶奶办理低保,长远看是个好办法,但眼下的问题没解决,老人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祖孙3人日子过得紧紧巴巴。”为了帮助小雨一家缓解眼前的困难,承办检察官一方面将司法救助线索移交该院第二检察部,希望能为小雨落实司法救助,另一方面又与当地民政局积极协商,为小雨争取临时小额救助金。经过多方调查核实、积极协调,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最终成功为这个家庭申请到司法救助金19341元。近日,民政局方面又传出好消息,经多方协调推进,小雨的爷爷奶奶低保顺利得到落实。
  小雨上学和生活费用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孩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过程并不顺利。
  采访中,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小雨的母亲失联缺少证明材料、父亲的案件未判决,认定程序一度被搁置。为此,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当地村委会沟通协调小雨母亲失联情况,并在其父亲案件宣判生效后,第一时间将判决提交至当地民政局,持续跟进办理进度。目前,当地民政局已完成对小雨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程序。至此,在今后的生活中,小雨的生活、教育环境也将更加有保障。
  和小雨一样得到检察官关注的还有未成年人芳芳(化名)。芳芳是一起强奸案中的受害者,与公安机关联系后,晋源区检察院检察官得知,芳芳有智力缺陷,被父母抛弃后,寄养在姑姑家,由姑姑抚养。
  想到孩子从小没有健康的身体,也没有父母的疼爱,又遭遇不幸,检察官决定提前介入案件,以“母亲”的身份和芳芳交谈。多次接触后,芳芳小声地和检察官“妈妈”说:“你身上有妈妈的味道。”之后,芳芳慢慢地向检察官“妈妈”倾诉起心中隐藏的痛苦。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一直是检察机关的坚决态度。2022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68人,提起公诉65人,对两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提出抗诉,二审法院均采纳检察机关意见。此后,检察机关对芳芳等未成年受害人多措并举展开救助。其中,为3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救助金56620元,为5名被害人申请社会救助资金10000元。不久前,小店区检察院支持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提起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损害赔偿诉讼,首次获法院支持,判处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抚慰金20000元。
  最大程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因家庭变故,小刚(化名)过着偷窃—卖钱—上网—被抓—释放—偷窃这样周而复始的日子。多次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达刑事责任年龄后,小刚又因盗窃被判处刑罚,进入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
  为避免没有身份信息的小刚,在刑满释放后无法顺利回归社会而继续误入歧途,省检察院立即联系太原市检察院、晋源区检察院为小刚解决落户问题。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小刚近日郑重地在派出所户籍登记系统里录入了自己的基本信息和指纹。
  “以后我要做个堂堂正正的人,你们就看我表现吧。”从民警手里接过居民临时身份证时,小刚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近年来,太原检察机关坚持把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联合团委、妇联等部门借助社会力量形成“4+1+N”的教育矫治模式。通过努力,已有7名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考上大学,最大程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除了社会层面的多举措保护,在大众鲜少关注的未成年犯管教所内,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也在不断升级。
  以我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为例,自省检察院指定由太原市检察院承担派驻检察工作以来,市检察院成立了由一名检察官、一名检察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组成的驻所办案团队,全方位24小时在线关注着这些少年。工作中,太原首创“一案多查三同步”审查方法,推动未管所将在押未成年犯与成年犯分别提请减刑、分别上会决定,大幅缩短办案周期;监督法院在实质化审理未成年罪犯减刑案件中,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程序;针对看守所混管混押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两份,督促依法整改,真正实现了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全过程。
  检察机关还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推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设置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专区”。与此同时,太原市检察院重点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多角度对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介绍,积极宣传强制报告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早发现、早取证、早惩治、早预防的重要作用,切实构建起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

山西晚报记者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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