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5月11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洪洞县检察院针对“辖区内公园及景点内的自动售货机,均未在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营业执照,经营者名称、住所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等信息也均未公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近期,洪洞县检察院检察人员在走访时发现,在一些公园和景点里摆放的自动售货机,均未在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营业执照,经营者名称、住所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等信息也均未公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为此,承办检察人员随即对辖区内的小区、商场等人流密集区的自动售货设备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多台自动售货机经营不规范,存在“无证上岗”的情况。
针对上述情形,检察机关及时向当地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食品自动售货设备的日常监管,规范食品经营市场秩序,保证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知情权。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质量监管的通知》,并在辖区内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当地已责令整改多户商家,自动售卖机均将营业执照、联系电话等信息张贴于醒目位置,让广大消费者安心购买、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