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藏有土枪、火雷管、导火线、黑火药等不上交,一男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陵川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16日,陵川县公安局古郊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村村民王某某(男,50岁,古郊乡人)家中私藏有枪支和爆炸物品。经现场搜查,民警在王某某家中发现火药枪4支(当地俗称“土枪”)、火雷管63发、导火线69.1米、黑火药280克。据王某某称,家里私藏的火药枪、火雷管等物品是其父辈遗留。他认为,只要自己不使用这些东西就不违法,便将这些物品私藏在了自家房屋堆放杂物的二楼。派出所多次缉枪治爆宣传中,他都没有主动上交。
目前,王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枪支、火雷管等物品被依法收缴。
陵川县警方提醒,如在家中发现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要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如发现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李吉毅 田元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