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警示药品的安全使用,是近年来药学管理工作重点关注的问题。高警示药品相关的研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分析、梳理和总结成果,可用于指导安全用药管理实践。
所谓的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一旦使用不当可对人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品。高警示药品在我国的原称为“高危药品”。
高危药品概念的提出引起了全球的关注,由此也引发各国对高危药品管理的研究,先后推出了不少措施防范高危药品存在的潜在风险。
高危药品分类变化
在国内,高危药品的分类是不断变化的,依据《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策略及推荐目录(2012年)》《我国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5年)》和《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9版)》,在2012年的时候,高警示药品分为:A(最高级别,是指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药品,须重点管理和监护)、B(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C(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三级。
但在,2015年,我国取消了分级管理,同时结合我国国情,增加了对育龄人群有生殖毒性的药品(如阿维A等)、静脉途径给药的茶碱类及阿托品(5mg/ml)、高锰酸钾外用制剂、凝血酶冻干粉和注射用三氧化二砷的管理。
2019年,新的高警示药品目录延续了2015版的管理,更新中删除了腹膜和血液透析液、心脏停博液和依前列醇,加注了硫酸阿托品注射液的规格,并将加压素骨内注射的给药途径规范为骨髓腔内注射。
常见药品和需要强调的
常见的高警示药品和药物类型:注射用药物:奥沙利铂、环磷酰胺、氟尿嘧啶注射液、盐酸表柔比星、紫杉醇注射液、甲氨蝶呤、多西他赛注射液、盐酸吉西他滨、盐酸伊立替康、替加氟注射液、依托泊苷注射液、培美曲塞二钠、酒石酸长春瑞滨注射液、卡铂、奥沙利铂甘露醇注射液;口服药物:格列齐特缓释片、格列吡嗪控释片、格列美脲片;口服降糖药:其他药物类型:静脉用造影剂;肠外营养药;注射用化疗药。
静脉用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是美国用药安全组织(ISMP)列出的高警示药品之一。该组织指出,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如心脏骤停和心律失常等。因此,在使用该药品时,医务人员必须格外小心,并严格遵守使用规范。
胰岛素及其类似物也被列为高警示药品之一。这些药品通常用于治疗糖尿病患者,但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会导致低血糖等严重后果。因此,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范使用这些药品,并密切监测患者的血糖水平。
除此之外,静脉全麻药、静脉用强心药、静脉用抗心律失常药、抗血栓药、注射用阿替普酶、注射用尿激酶等药品也被列为高警示药品。这些药品都具有较高的风险,使用时必须格外小心,并遵守使用规范。
部分人群需要重点关注
在使用药品时,一些特殊人群患者(如妊娠期、儿童、慢性病患者、老年患者)病理生理特点决定了用药的特殊性,尤其是老年患者或者慢性病患者经常需要服用多种药物,更容易出现药物治疗差错。因此,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高警示药品相关知识与操作的培训,可有效降低药品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另外,在患者用药前需核对用药剂量是否超量、给药途径是否正确、是否有药物相互作用,明确告知患者所用为高警示药品,如有不适应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总之,医务人员在使用高警示药品时必须十分小心,并遵守使用规范。同时,患者也应该了解这些药品的风险,使用必须遵循医生的建议和药品说明书中的指示;并在使用时密切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如果出现不良反应或疑问,应及时咨询医生。
忻州市人民医院药学部 贾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