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南丽江)7月11日,天龙山石窟博物馆发布《关于规范馆内讲解秩序的通知》,其中强调,自7月12日起,未经馆方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馆内开展讲解活动。
通知提到,天龙山石窟博物馆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多种形式的讲解服务,涵盖基本陈列、专题展览与临时展览。未经馆方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馆内开展讲解活动。如果确因工作需要在馆内开展讲解活动的单位,须提前1日提出申请,报备讲解内容、讲解人员、活动流程、安全责任书等材料。获准入馆讲解的馆外相关单位讲解人员,须于入馆讲解当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宣传接待部换取讲解上岗证,并佩戴在胸前显著位置。讲解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遵守天龙山石窟博物馆相关规定,严禁大声喧哗,禁止长时间停留在文物观赏有利位置、倚靠展柜、现场揽客等影响观众正常参观秩序的行为。
通知规定,凡未经许可擅自在馆内开展讲解活动、未按要求进行讲解活动以及违反通知各项规定的人员,天龙山石窟博物馆保卫部有权终止其讲解行为并责令离馆,对拒不服从管理、扰乱正常参观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及其单位,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该通知自2023年7月1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