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快读

沁水县人民法院全面推行立案容缺受理机制

  7月12日,山西晚报记者从沁水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全面推行立案容缺受理机制。
  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立案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减轻人民群众诉累,沁水县人民法院印发《沁水县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立案容缺受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推行立案容缺受理机制。
  什么是立案容缺?简单说,该机制适用于法院受理的(包括网上受理的)民事一审、申请再审及执行案件,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但欠缺次要立案材料或内容瑕疵的,先予接收材料并登记立案,允许其在规定期限内补充提交相关资料。
  金融机构立案时,因同一原告、不同被告的类型化案件,准备诉讼材料工作繁重,常常容易遗漏诉讼材料。如果立案材料不全,一定程度上导致立案时间过长。立案审查该类案件中,根据该院出台的服务金融企业8项举措,金融企业作为原告的案件一律缓交诉讼费,避免代理人因缴费多跑腿,按照金融机构提供的基本证据一次性当场立案,并告知在开庭前将欠缺的次要证据材料予以提交。
  同时,当事人及律师在申请网上立案时,只需上传起诉状、当事人身份证明、基本证据及能确定管辖法院的材料即可。法院可先进行审查和受理,并以电话形式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正的材料、期限及渠道。

郭卫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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