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社会直通车

“多拿260分,合约保效果。”准初三、高三的家长,你们是否收到了类似短信?

培训机构承诺提分 律师称违反广告法

  “多拿260分,合约保效果。”这两天,太原市很多准初三、准高三学生的家长收到了类似广告短信。培训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合同,承诺“学生一定能考上高中”“一定能考上大学”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一旦没有考上,法院是否会支持家长的退费要求?7月12日,山西晚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提分协议是否有效?
  太原的刘女士是一位准初三学生的家长。这两天,刘女士频频收到培训机构发来的广告短信,内容大概为“签约保证提分”或者“签约保证上高中”等。刘女士的孩子马上面临中考,成绩在分数线上下。刘女士想趁着暑假给孩子报个培训班。
  刘女士到相关培训机构咨询,机构表示,可以跟家长签订相关提分协议。刘女士想知道,家长与培训学校签订的合同是否成立?这些承诺内容有效吗?
  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勇杰律师表示,对于这个问题,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有效,有观点认为无效。前者认为,根据《民典法》规定,合同生效的要件是: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学生家长以及培训学校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均有能力签订涉案合同。培训学校以及学生家长关于学习培训以及学校承诺一定能考上高中或者提分的意思表示真实。该意思表示并未违反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学校与学生家长所签订的合同有效。具体是否有效,需要人民法院审理后确认。
  未达到约定能否退费?
  家长给孩子报补习班、集训课,无非是想通过学习,让孩子考上理想的学校。如果没有达到合同约定,学生家长有无权利要求学校退还费用?
  王勇杰律师表示,教育、培训的效果,受培训方师资差异,接受培训方的基础、学习态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因此,承诺教育、培训的效果是不客观的,也是不合适的,容易误导消费者,属于违反《广告法》第24条第(一)项的行为。
  王勇杰律师提醒各位家长,不建议与教育机构签订类似协议。
  如果已经签订了类似条款,涉及退费问题时,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有相关退费的条款。如果有,根据条款执行。如果没有,那么学校关于“一定能考上高中的书面承诺”“提分”等承诺应视为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如果达不到,可以根据相应的培训市场的价格以及学校方的过错,适当返还学生家长相应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山西晚报记者 郭卫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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