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特别关注

太原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过去3年,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大幅下降

  7月2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最新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上获悉,过去3年时间,太原检察机关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办案数据、加强双向保护、强化融合履职、主动融入“五大保护”等方面持续发力,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大幅下降。
  1 未成年人犯罪呈现7个特点
  此次发布的《白皮书》中,检察机关通过数据加模型的方式,详细介绍太原市3年未成人犯罪情况,大体归纳为7个特点。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白皮书》上用到的表述:“不乐观”。从2020年至2022年,太原市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从119人激增至246人,犯罪人数连续两年上升。其中,2022年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人数较2020年分别上升119.3%、106.7%。
  7类犯罪占比超四分之三,以侵财类和性侵类犯罪为主。“无知且无畏,是这个年龄段孩子犯罪的主要特点,而且很容易参与暴力犯罪。”检察官介绍,过去3年,“小霸王”最容易踩的“法律红线”就是抢劫,前后共计有60名未成年人因一时贪念触犯法律。例如,2022年3月21日,尚未成年的鲁某某伙同张某某等6人在太原市迎泽区某停车场劫取被害人贾某某手机一部。法院最终以抢劫罪判处鲁某某有期徒刑2年1个月,缓刑2年6个月。
  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14-16周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分别为8人、25人、35人。
  流动未成年人犯罪占比超七成。根据《白皮书》显示,2020年至2022年,非太原市户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占比较高,占全部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77.3%、71.2%、74.4%。其中,吕梁籍未成年人在外来流动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占比38.1%。此数据的激增,也反映出我省加强流动未成年人管理、教育工作非常重要和迫切。
  在校学生成为涉罪未成年人“主力”。2020年至2022年,在校学生在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占比分别为17.6%、33.7%、31.3%。盗窃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排前三,太原市中小学生法治教育仍需不断加强。
  因涉嫌网络犯罪的未成年人数量继续上升。3年间,数据从1.7%、4.3%到4.5%,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未成人涉案人数在不断升高。
  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大幅下降。2020年至2022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分别为8人、6人、1人,分别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11.3%、3.7%、0.4%,此举也反映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效果有较大提升。
  2 线上联系、线下侵害犯罪的情况逐年增高
  信息与网络技术的快速迭代、数字技术的大步发展,让未成年人面临的网络环境呈现数字化、多样化、复杂化特点。针对社会大众广泛关注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本报记者也进行了详细了解。
  区别以往的数据,目前最新的特点是:线上联系、线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逐年增高。对此,参与办理多起此类案件的检察官表示,“网络游戏、聊天软件已经成为犯罪分子引诱孩子线下见面的主要手段,家长及学校都应该引起足够重视。你的孩子在和谁聊天,在和谁一起网游,你知道吗?”
  数据显示,2022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受理的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线上联系、线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占比就高达20%,达到发案总数的五分之一。这足以反映出网络空间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和网络安全意识需加强。
  在被性侵的未成年人年龄结构方面,不满14周岁未成年被害人占比较高的数据,也着实令人痛心。《白皮书》显示,被害人为14周岁以下儿童占比近七成,同比上升8.9个百分点。这些孩子多为强奸、猥亵儿童案件的被害人。其中,女孩的占比已超过八成。
  2022年3月,68岁男子宋某甲强奸15岁邻家女孩致其怀孕的性侵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面对法院一审10年有期徒刑判决,宋某甲不服,提出上诉。今年2月1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只要是伤害孩子,一经核实,必然是‘零容忍’,从重严惩。”采访中,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多发态势,检察机关始终持续突出打击重点,“零容忍”重拳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目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和性侵案件数量均有所下降。2020年至2022年,太原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分别为96人、143人、104人,同期提起公诉100人、149人、140人,2022年同比分别下降27.3%、6.0%。2022年,起诉强奸、猥亵儿童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4人,同比下降6.1%。
  此外,监护侵害案件也出现明显降幅。据悉,监护侵害案件是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过程中重点关注的情形之一。这类案件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难点就是监护权适格的考量与监护权归属问题。检察机关会综合考虑监护侵害案件中的多种因素,通过自行社会调查、不公开听证等,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最大化地应用在监护权适格问题考量中。《白皮书》显示,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监护内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5人,同比下降28.6%。其中,性侵害1件、暴力伤害4件。1件系相关义务主体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致案发,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见成效。
  
3 检察机关去年制发497份“督促监护令”
  雷某某、张某某强奸案中,检察机关一体化履职,推动治理严惩商家向未成年人售酒问题;李某某寻衅滋事案——检察机关融合履职多措并举,推动治理未成年人文身问题;鲁某某抢劫案——检察机关依托观护帮教基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近年来,太原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工作,创设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案多查三同步”审查方法,系统审查,同步监督,统筹履职,实现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其中,太原检察机关推行的两个亮点举措不得不提。
  首先,坚持加强双向保护。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双向保护,既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也注重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方面,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依法宽缓到位,为其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治,一体落实“保护、教育、管束”措施。整合社会力量,引入专业社工,根据社会调查结果因人施策,通过法治教育、公益劳动、心理测评、职业技能培训、家庭教育指导等教育矫治方式开展帮教,助力涉罪未成年人“返途”。另一方面,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全部提前介入,依法追诉漏罪,严惩恶性犯罪,对利用职业便利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或实施严重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依法建议适用从业禁止4人。2022年,对5名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长期跟踪心理疏导,向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5.6万余元,并支持6名被害人起诉索要精神抚慰金。
  其次,融入“五大保护”。据悉,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太原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以检察司法保护、能动履职促进“五大保护”整体落实。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太原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家庭教育评估,2022年向“问题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497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309次。督促完善学校保护工作机制。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制定相关规定,促进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切实规范履职;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针对办案发现的学校管理漏洞、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不足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2份;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协助学校依法处理校园纠纷。同时,通过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等措施,促进提升社会保护成效;推动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网络犯罪的未成年人;全面融合政府保护,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
  “今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将坚持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深化融合履职,强化综合司法保护,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聚焦未成年人涉案背后的问题,立足办案监督,协同发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山西晚报记者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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