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张杨)7月2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晋中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为不断巩固晋中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势头,持续释放政策红利,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晋中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二十五条》(以下简称《二十五条》)将延期实施1年。
记者了解到,《二十五条》延期实施后,购房者在按揭贷款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方面都会享受到政策的红利。在首付比例方面,对于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晋中市积极鼓励和引导各银行机构按揭贷款首付比例为20%。在利率方面,继续执行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目前,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为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但受个人信用和银行机构内部审核等因素影响,不同受众群体获得的贷款利率会有所差异。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作用,晋中市公积金中心连续推出了多项政策。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二套自住房的,均执行20%最低首付比例。同时,购房网签合同备案后即可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房屋套数以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6%和3.1%;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此外,还要求任何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生育2孩、3孩的单缴存职工家庭,与双缴存职工家庭同样对待,最高可申请贷款80万元。为顺应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要求,开辟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公积金渠道,设立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服务大厅,持续提高公积金普惠率。开启个人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最大限度助力缴存职工实现“圆梦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