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夜读

在新经济浪潮中,你我应成为观察者、建设者

  •   《中国新经济:创新与规则》 吴小亮王静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科技创新的大规模突破,带来一系列全新的经济形态,在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引发新旧秩序、规则、文化的冲突。政府、企业、个人都面临一系列难解之题。本书将社交媒体、算法、个人信息保护、在线教育、网约车、无人驾驶、生物科技、短视频、共享经济、在线旅游这十种新经济形态在发展中与规则的冲突按照时间线展现出来,其中穿插对重大事件的分析,生动讲解其来龙去脉,细致地呈现新经济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各方利益是如何博弈的,规则又是如何在此过程中逐步完善起来的。
      每个人都身处新经济的浪潮中,阅读本书,可以理解那些习以为常的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问题:外卖骑手为什么总是那么赶?你为什么会在直播间疯狂下单?为何不能随意使用他人在社交媒体上分享的图片?
      01
      科技创新与发展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任何科学技术的突破性进展在实现之前,都是人类智慧与毅力探索的沉沉黑夜、漫漫长路。科学技术应用于社会生产生活的过程更是惊雷四起、冲突不断,其中既有生产力提高带来的产品或服务质量齐增的喜悦,也有新旧业态摩擦引起的社会规则不相适应的痛楚。人类一边享受着新技术、新业态、新经济带来的发展红利,一边苦恼于旧规则、旧秩序、旧习俗被冲击产生的难解之题。
      历史总是重演,昨日不断再现。
      由于第三次和第四次科技革命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科技与规则、文化相纠葛的这一“电视连续剧”也在迭代更新:剧情进展更快,情节铺陈更丰富,结局也更扑朔迷离。
      你我身在当下,是否就能把现实问题看得清楚?
      答案显然是未必。当我们在课堂上对科技、规则和文化三者进行讲解分析时,我们发现学员或者学生对现实问题的认知其实更难。有时,是盲人摸象,凑巧摸到象鼻或者尾巴,就以点带面匆忙作出结论;有时,是身在山中,囿于所处角色的限制,对偌大的世界视而不见;有时,又是水中望月,各种景象就在眼前,却无法看得真真切切。
      我们迫切需要把我们正在经历的社会现象看个清楚,为有待解决的问题探寻答案。
      02
      你我刚刚经历或正在经历一系列重大科技变革并因这些科学进步、技术应用而产生大量创新,包括新技术、新业态和新经济。它们是与社会生活联系最紧密的几个领域,包括网约车、社交媒体、在线教育、无人驾驶、共享经济、短视频、生物科技和在线旅游等。我们试图通过对新经济发展历史的梳理,展示科技变革中包括法律和伦理在内的社会规则从不适应到调整变化的过程,探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因素对新经济和规则变迁所产生的影响。
      在这些领域,规则和文化的冲突与融合问题有些是特殊的,比如网约车和共享经济的行政许可制度设计、无人驾驶的法律责任主体、基因编辑的伦理规则等;更多问题则是共性的,比如个人信息保护、平台治理、算法规制等。隐藏在这些问题背后的是国内国际经济政治形势的不断变化、社会主体权益的逐渐扩展、社会价值观和文化理念的日趋多元、各类主体博弈方式的推陈出新……由此,这些话题或者问题杂糅了多重影响因素,难以用科技、经济或法律等任何一个传统框架来精确定义和归类。
      以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为例。在收集、交易和泄露个人信息的热点事件不断出现的情况下,互联网和大数据新业态也受到质疑和攻击。那么,到底能不能收集个人信息?谁能收集和利用我们的个人信息?如何利用并保证个人信息安全?企业收集又加工整理的信息如何利用?在何种情况下需要配合政府提交信息?疫情之下,哪些个人信息可以被收集利用?
      一方面,公众对个人信息和隐私的担忧是真实存在的,可以称其为新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无论是各国竞相立法,还是政府加强监管,都是在试图平衡个人合法权益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所以,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对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的方式要升级。比如,商家要在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前征得消费者同意,要接受“消费者能不能读懂几页甚至几十页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条款”的拷问,要明确告知自己能不能解决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另一方面,面对科技发展,深深怀恋旧世桃源的鸡犬不闻也是不必要的,发展中的问题终究要靠发展来解决。对个人信息和隐私的滥用、泄露,还得依靠科技本身的进步来解决。而且,传统上对隐私的概念和范围的界定在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恐怕也得因时而易。
      这里的“规则”是法律政策、企业管理制度、社会自治准则以及道德伦理规范的集合。法律和政策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其他规则相对更为灵活多样。无规矩不成方圆,科技进步、产业发展都无法回避规则的适用。科学研究从来不是无禁区的。
      同样的困境还发生在人工智能与算法规制中。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广泛应用,使得在内容推荐、广告精准投放乃至商品服务定价等诸多方面“算法至上”。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中,也越来越多涉及算法,我们所面对的决策主体是看不见、摸不到的人工智能系统。我们既无法抗拒如此高效的技术应用,又想挣脱算法歧视的樊笼,对“算法”予以“规制”的呼声日益高涨。令人纠结的是,即使算法公开,我们也看不懂算法;即使要求算法可解释,我们也可能控制不了算法。以往控制权力的种种方法,在算法时代多少显得落伍,但我们不能在泼水时把算法这个孩子也泼了出去。算法的使用主体是人类,规制对象与其说是算法,不如说还是人类自身。
      03
      新经济浪潮中,科技与规则、文化的纠葛,精彩纷呈,又险象环生。
      在多种规则中,法律是概念相对最为清晰、结构最为完整的规则。关于法律和法治,中西方都有很多论述。对于伦理的研究也有很多。相比较而言,规则比法律、伦理的范围更为宽泛,包括各方主体应当遵守的各类行为准则。
      规则之治强调:第一,各种权益的保护、各种诉求的表达都要在一定规则下完成,而非简单地比拼力量与蛮劲;第二,规则本身是科学合理并有合理预期的,在规则不适应发展时要及时调整规则;第三,规则是分层次、可细化的,规则从法律、伦理到自律规则不一而足;第四,规则是被遵守的,各方行动都要符合规则,规则是各方主体都应当遵守的;第五,不遵守规则是有后果的,后果既可能是法律上的责任,也可能是其他有利或者不利的后果;第六,规则是相互衔接并成系统的,不同类型的规则适用的范围不同,所发挥的作用也不同。
      新经济带来发展的红利,也带来一系列难解之题。
      收集、交易、泄露个人信息的热点事件不时出现;外卖小哥被算法迫使不得不急速飞驰,引发公众热烈讨论;网红博主的直播带货收入超出人们的想象……
      新科技与社会生产生活融合的过程,总是冲突不断。我们每个人都身处其中。如何把正在经历的现象看个清楚?如何理解热点事件背后各方主体利益的博弈?如何在险象环生的新经济业态中做出符合长远利益的个人决策?
      《中国新经济:创新与规则》一书将社交媒体、算法、个人信息保护、在线教育、网约车、无人驾驶、生物科技、短视频、共享经济、在线旅游这十种新经济形态在发展中与规则的冲突按照时间线展现出来,其中穿插对重大事件的分析,生动讲解其来龙去脉。

    王静 吴小亮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3-07-28期

    • 第2023-07-27期

    • 第2023-07-26期

    • 第2023-07-25期

    • 第2023-07-24期

    • 第2023-07-21期

    • 第2023-07-20期

    • 第2023-07-19期

    • 第2023-07-18期

    • 第2023-07-17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