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张珍)8月18日,随着中国人民银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5个计划单列市分行和317个地(市)分行于当日集中挂牌,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正式挂牌,取代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加挂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牌子,各省、自治区分行加挂分行营业管理部牌子,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营业管理部亦同时挂牌。
山西晚报记者注意到,挂牌当日,原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官网名称已变更为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更新后的机构简介显示,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是中国人民银行在山西省的派出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合署办公。
公开信息显示,早在1997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央行原有的省分行被撤销。1998年,人民银行省分行正式改设为上海、天津、沈阳、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9个大区分行和北京、重庆两个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同时,在各个区域的中心城市,即不设分行的省会城市和原市、地区分行设置中心支行,在县(市)设立支行。其中,在山西辖区设为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作为大区分行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于1999年1月1日开始正式履行职能,负责领导和管理包括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在内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有关工作。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多项涉及金融监管领域。按照方案关于“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的部署,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分行,在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设立计划单列市分行。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对边境或外贸结售汇业务量大的地区,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派出机构方式履行相关管理服务职能。沿用了20多年的央行大区分行制度成为历史,人民银行恢复省分行模式。
据悉,省分行挂牌只是本轮人民银行机构改革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此轮人民银行的改革,下一步还将涉及机构监管职能、人员编制等方面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