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许晶晶)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10批次食品因过氧化值、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黑榜,相关部门正在核查处理。
此次抽检涉及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5大类食品25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248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10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太原市小店区贾争平鑫隆超市销售的瓜子,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太原市小店区万盛杨国福麻辣烫店的复用餐饮具(大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太原好主妇餐饮有限公司王村北街快餐店的复用餐饮具(小碟),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太原好主妇餐饮有限公司王村北街快餐店的复用餐饮具(小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太原市小店区老杨豆制品店销售的1批次馒头、1批次豆干,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太原市小店区孙世长食品经销部销售的干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太原市小店区青润快餐店的复用餐饮具(水杯和大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太原市鼎尚家家利超市有限公司百花谷分公司销售的鸡蛋,其中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