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直通车

临汾检察机关启动检察监督让“消”字号产品更安全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消毒产品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标签说明书不规范导致虚假宣传,极易引发消费者误解。9月13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自开展“消”字号产品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工作以来,侯马市检察机关督促卫体局查处违法违规产品13件。
  “检察官,我在药店发现两种抑菌膏,好像暗示能治病,会不会误导消费者?”近日,侯马市人民检察院经“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受理了志愿者提供的关于侯马市某药店销售的抗(抑)菌剂涉嫌违法违规的案件线索。调查后,检察官发现“痔速停”御医堂牌抑菌凝胶、百草“保妇康”妇科凝胶的命名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其中,“痔速停”御医堂牌抑菌凝胶的外包装图案及使用方法标注产品可用于人体特定部位,百草“保妇康”妇科凝胶使用范围表明可用于女性私处,但未标注“不得用于性生活中对性病的预防”,且两款产品均未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备案。
  针对上述情况,检察机关向侯马市卫体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侯马市部分药店销售违法违规“消”字号抗(抑)菌剂的行为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常态化开展“消”字号产品专项整治。经执法队工作人员检查,明确了涉事药店“痔速停”和“保妇康”的违法情形,责令产品下架,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查处的违规产品清单在侯马市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目前仍有不少人通过查看产品不合规的标签说明、听取销售商的推销,误认为消毒产品具有治疗功能,可能延误疾病的正常治疗。”检察官介绍。
  此事发生后,检察机关建议卫体局强化对消费者的医药常识进行普及:要求药店做到药品、消毒产品分类摆放;在消毒用品专柜旁设立温馨提示,注明“消字号产品不是药品,仅有消毒功能,不具备治疗效果”;药店工作人员在推销过程中,禁止出现夸大“消”字号产品具有治疗奇效从而误导消费的违法行为;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线索举报,全面消除“消字号”产品的“漏网之毒”。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3-09-14期

  • 第2023-09-13期

  • 第2023-09-12期

  • 第2023-09-11期

  • 第2023-09-08期

  • 第2023-09-07期

  • 第2023-09-06期

  • 第2023-09-05期

  • 第2023-09-04期

  • 第2023-09-01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