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治理行动,发现一辆黑色轿车的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经检测,驾驶人卫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卫某某于2023年5月7日因酒后驾驶被查获,驾驶证因第一次酒驾目前处于暂扣期间,此次属于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酒驾。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驾驶人卫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金4000元的处罚。
武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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