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法集资”频繁出现在各大媒体报道中,涉案金额之大,涉及人员之多,让人触目惊心。新型的模式和手段仍然在不断出现,更加复杂,更加具有迷惑性,需要引起社会重视。
金融传销型
组织者建立一套完整的会员招收和分成制度,以资本运作获取高额收益为诱饵,吸引参与者入金并成为会员,会员需要通过不断发展下线的方式来回收本金、赚取利润,这样的传销组织没有实际经营活动,本质是一种庞氏骗局。
购物包租型
该类型的手段通常表现为假借销售商品或商品使用权的名义,与客户签订采购协议,再承诺代为出租管理商品后,可定期向客户返还经营所获的高额收益,诱使公众参与投资。表面看这是以实物交易为支撑的正常经营活动,实际是销售者利用购物包租的噱头吸收资金。所谓的商品多为虚假,而承诺的定期支付高额租金、到期回购本质上是通过借新还旧来承诺保本付息。在缺少实际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往往会以资金链断裂作为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