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社会直通车

临县“5·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山西晚报讯(记者 王晋磊)11月27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官微公布吕梁临县“5·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分析认定该起火灾事故是一起因工程质量原因引起的较大责任事故。目前,司法机关已对涉事9名主要负责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5月7日11时54分许,位于吕梁市临县临泉镇的湫河花苑小区1号楼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840.42万元。1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在其官微公布了这起火灾的调查报告。经调查分析认定,临县临泉镇湫河花苑小区1号楼“5·7”火灾事故是一起因工程质量原因引起的较大责任事故。
  调查报告显示,火灾原因系临县临泉镇湫河花苑小区1号楼1单元8层电缆井内户内供电电缆与绝缘穿刺线夹接触不良,弧光放电进而引燃电缆护套等易燃可燃物导致蔓延成灾。此次火灾共造成5人死亡,2人遇难于1单元17层北侧电梯轿厢内,3人遇难于1单元27层电梯前室。5名死者死亡原因均符合在火灾环境下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目前,司法机关已对涉事9名主要负责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另外已有31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调查报告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对东方建设公司、新盛建设监理公司、金峰建设公司、生旺消防工程公司出借公司资质随意挂靠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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